- 周宏春;江晓军;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靓丽多彩的部分,传承了中华文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时代发展和本土化,凝聚了反映发展中国家诉求的可持续发展国际共识,是历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实践探索和认识升华。其组成架构可以概括为,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基本内核,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本质要求,以公平分享发展成果为价值取向,以恢复美好宜居环境为民生情怀,以打造生态经济为发展基础,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为方法论,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责任担当,以构筑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为根本保障,最终目标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19年01期 v.29;No.221 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3K] [下载次数:1397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76 ] |[阅读次数:1 ] - 关婷;薛澜;
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明确指出了2015—2030年全球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然而,该项议程的执行和落实却面临着重重挑战,执行进展也饱受质疑。基于此,本文从公共政策执行的视角出发,对2016年和2017年已经参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HLPF)的64个国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依据在SDGs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行为主体区分了四种执行模式:政府主导、社会主导、共同治理与执行阻滞模式。文章以中国、瑞典、日本和博茨瓦纳为例,重点比较和分析了这四种执行模式的实现形式和治理特点。研究显示:(1)不同国家SDGs执行模式的选择与其资源条件高度相关,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支持环境与社会组织发育程度;(2)国家层面的SDGs执行模式仍处于动态演化过程中,政府主导模式与社会主导模式都出现一些向共同治理模式演化的趋势;(3)参与意愿和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更可能陷入SDGs执行阻滞。观察和比较不同SDGs执行模式有助于我们拓展对于公共管理视角下全球治理的理解,促进国际社会更有针对性地解决SDGs执行中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也为中国推动进一步落实SDGs提供实践参考与借鉴。
2019年01期 v.29;No.221 11-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2K] [下载次数:26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9 ] |[阅读次数:5 ] - 景丞;苏布达;巢清尘;翟建青;王艳君;陶辉;姜彤;
城市和经济发展对气候变化的贡献不容忽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出的共享社会经济路径(SSPs),描述了气候变化与社会经济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所面临的气候变化适应与减缓挑战。本文设计5种共享社会经济路径下城市化和经济发展情景,包括可持续路径(SSP1)、中间路径(SSP2)、区域竞争路径(SSP3)、不均衡路径(SSP4)和化石燃料为主的发展路径(SSP5),开展2020—210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化和经济预测。研究表明:(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化水平和经济总量将呈增加趋势,城市人口比重由2016年的48%增长至2100年的77. 9%(55%~92%),GDP总量由57万亿美元增长至371万亿(210万亿~611万亿)美元。(2)未来城市化及经济水平在5种发展路径下将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SSP1、SSP4和SSP5路径下"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发展迅速,未来几乎所有国家都能达到极高城市化水平,SSP2和SSP3路径发展相对缓慢,绝大部分国家能够达到中度城市化水平以上。经济水平在SSP5路径下发展较快,大部分国家能达到当前水平的5倍以上,SSP3和SSP4路径下发展缓慢,多数国家增幅1~4倍。(3)在低、中度城市化水平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对未来城市化和经济影响显著,到21世纪末期各路径间城市化差距达40%以上,经济水平相差3倍左右;具有较高城市化水平的国家,未来城市和经济发展均较为稳定,各路径间城市化差异少于20%,经济发展相差约1. 5倍。
2019年01期 v.29;No.221 21-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3K] [下载次数:177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9 ] |[阅读次数:2 ] - 孟凡鑫;李芬;刘晓曼;蔡博峰;苏美蓉;胡俊梅;张祎;
"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CO_2排放特征分析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和重要支撑。本文以我国"一带一路"沿线37个节点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国际上较为成熟和应用广泛的城市CO_2排放核算方法,编制了节点城市在2005、2012、2015三年的CO_2排放清单,包含工业能源排放、工业过程排放、农业排放、服务业排放、城镇生活排放、农村生活排放、交通排放7个部门的直接排放和外调电力引起的间接排放。本研究分别从时间和空间维度,从CO_2排放总量及结构、排放强度、空间聚类三个方面,对37个节点城市的CO_2排放特征进行了系统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一带一路"节点城市CO_2排放在数量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排放前5的城市几乎比排放后5的城市的CO_2排放量高出两个数量级。2005—2015年间,"一带一路"节点城市CO_2直接排放总量以年均4. 71%的增长率快速增加,以西北地区节点城市增长最快,以服务业增幅最大。而在空间上始终保持沿海、内陆、东北、西北、西南节点城市的CO_2直接排放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不变,其中沿海地区节点城市占到45. 31%。工业能源消耗是"一带一路"节点城市CO_2直接排放的主要来源,占比在71%~78%之间。我国"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人均CO_2排放及单位GDP的CO_2排放,均低于节点城市所在区域的平均水平。"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西南和内陆地区节点城市单位GDP的CO_2排放水平逐渐提升,2015年呈现出内陆-西南-沿海-东北-西北节点城市的单位GDP的CO_2排放水平逐渐递增趋势。在人均CO_2排放和人均GDP二维空间上的城市聚类结果表明,近1/2节点城市处于"低排放、低经济"组,以西南地区节点城市为典型; 1/3节点城市处于"低排放、高经济"组,以沿海地区节点城市为典型,是比较理想的城市发展模式;仅3个西北地区节点城市位于"高排放、低经济"组;"高排放、高经济"组仅有舟山、宁波、呼和浩特3个节点城市。本研究结果为"一带一路"各节点城市找出各自的低碳发展路径和模式,因地制宜地提出相关的低碳政策建议提供了依据和支撑。
2019年01期 v.29;No.221 32-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2K] [下载次数:169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5 ] - 张普伟;贾广社;牟强;宋明礼;
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作为未来的发展战略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低碳经济是支撑和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经济形态,其实质是在完成CO_2减排目标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碳生产率是连接CO_2减排与经济增长两个目标的桥梁,提高碳生产率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和关键。建筑业的能耗和CO_2排放分别占中国各产业总和的1/4和1/3,是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的行业。本文提出三阶段方法框架,研究动态建筑业全要素碳生产率(DCP)的收敛俱乐部及初始成因:首先,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求解的方向距离函数和Malmquist指数方法,测算2005—2016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DCP;然后,用基于非线性时变因子模型的俱乐部检验方法,识别中国省际DCP的收敛俱乐部;最后,用ordered logit回归模型对可能影响"收敛俱乐部"形成的初始因素进行探寻。结果显示:(1)中国DCP的均值呈上升趋势、标准差呈扩大趋势,尤其是2010年以后的标准差急剧扩大;(2)中国省级DCP存在5个收敛俱乐部,但有13个省不收敛于任何俱乐部;(3)样本观测期初"建筑业市场化程度"越高的省份,归属于"DCP高的俱乐部"的概率越大。据此,提出如下提升DCP的管理启示:(1)促进低碳建造技术有效扩散,缩小各省份之间的DCP水平差距;(2)制定和实施建筑业低碳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时,不能简单地按地理区划,而需要考虑各省的异质性;(3)继续推进国有建筑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市场化水平,促进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发展,适当降低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该方法框架也可用于研究其他国家、地区或其他行业。
2019年01期 v.29;No.221 40-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2K] [下载次数:13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8 ] |[阅读次数:6 ] - 王勇;赵晗;
在碳排放交易背景下,中国碳排放效率的趋势变动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目标,科学考察我国碳排放效率水平,分析碳交易试点启动对低碳发展是否具有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明确的现实意义。基于投入产出的生产函数思想,本文利用三阶段DEA模型对碳交易市场建立前后的中国碳排放效率进行评价并排序,并利用收敛性原理对中国各省区碳排放效率的差异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1)碳交易市场启动对碳排放效率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中国碳交易试点地区碳排放效率排名均保持不变或有所上升。(2)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中国各省区碳排放效率较低是由于纯技术效率引起的,技术效率应用程度还处于中低端状态,改善空间很大。(3)从全国整体效果来看,广东省一直处于生产前沿面上,碳排放效率最高,而宁夏、青海和陕西省稳居后三名。(4)中国碳排放效率水平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而在纯技术效率水平上需要改进的空间更大。(5)碳交易试点建立前,中国各省区的碳排放效率差距在逐渐缩小,试点交易市场建立后,差距逐渐增大。(6)城市化程度会拉大省区之间的碳排放效率差距,不利于碳排放效率的收敛。本文研究结论显示,我国需要坚持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借鉴试点经验,加强内部监管,形成严格有效的交易制度;不断调整地区间的差距,加强合作,由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全国统筹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低碳绿色发展机制,扩大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
2019年01期 v.29;No.221 50-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0K] [下载次数:547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97 ] |[阅读次数:2 ] - 吕宝龙;张桂涛;刘阳;姬茂旺;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逐渐加剧和部分资源日渐枯竭,减少碳排放并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共同关注的热点议题之一,多数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限制措施,其中碳税是较为常见的政府政策。考虑到制造企业的生产与再制造活动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为应对碳税政策,制造商可对产品进行低碳技术投资来提升产品的绿色度水平。通常产品绿色度水平越高,则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越低。故在此背景下,企业如何在增加的投资额与降低的碳排放量之间进行权衡,进而得出最优的生产/再制造与定价策略是其面临的重要决策问题。本文以变分不等式、互补理论和拉格朗日对偶理论为基础,在考虑闭环供应链网络同类成员竞争的基础上,结合制造商在产品设计过程中的绿色度决策,在政府碳税和补贴政策下建立了消费者具有低碳偏好的闭环供应链网络均衡模型。结合变分不等式的修正投影收缩算法,设计了模型求解程序。在数值算例中,分析了政府碳税和补贴、回收比例因子以及消费者低碳偏好的变化对产品绿色度决策、产量与价格决策以及企业利润的影响,进而给出相应的管理学启示。结果表明:政府一方面需合理选择补贴力度,补贴过低无法充分发挥该机制的作用,而补贴过高又影响政策效果;另一方面,政府应引导企业将回收比例设置在合理区间内,具体应结合再制造成本节约水平与产品的绿色度水平综合选取。碳税机制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碳减排机制,可促使企业选择低碳生产技术减少碳排放量并使利润略有增加。尽管制造商利润随消费者低碳意识的提高而略有改善,但其更应依靠政府等外部力量来提升消费者的低碳偏好意识。本文所得结论对低碳供应链研究和政府政策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19年01期 v.29;No.221 59-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0K] [下载次数:26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2 ] |[阅读次数:6 ] - 连宏萍;王德川;
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中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因此对其执行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以定量的方式对垃圾分类处理的碳减排贡献做了实证测度。研究基于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尺度,选取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作为调研区域,运用五点取样法实地采样,收集了垃圾样本的总量、组分等关键指标;同时结合观察记录、问卷及访谈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在国内首次引进SWM-GHG计算器,对其碳减排效益进行了分析测算。结果显示:(1)孝儿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后,每年碳排放共减少2 081 t,相当于三口之家用电1 718 a或者264辆排量1. 6 L的大众汽车绕地球行驶一圈排放的CO_2,其中1 244 t的碳减排来自垃圾的循环利用。(2)若处理方案经过优化,提高湿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量,孝儿镇每年减少的碳排放可达4 482 t,根据国际一般碳汇价格水平,相当于成功创造GDP 44 820美元,或相当于平均每年节约电571万kW·h。推广到全国的乡镇,仅做到孝儿镇目前的垃圾分类程度,一年的碳减排相当于整个北京市一年多的用电量排放的CO_2。由此看出,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碳减排的贡献巨大,这一领域前景广阔,未来极具发展潜力,其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低碳社会意义重大。同时,本文从垃圾分类认知、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三个方面,分析了孝儿镇在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研究发现,要达到最佳的碳减排效果,需长期培养居民环保意识,拓宽资金来源,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并全方位提升乡镇垃圾分类处理的治理能力。
2019年01期 v.29;No.221 70-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41K] [下载次数:223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0 ] |[阅读次数:3 ] - 解伟;魏玮;崔琦;
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学界的关注。然而,已有研究在评估气候变化对粮食单产的影响时,因情景设定、模型方法、参数设定或作物种类等不同,得出的结果存在差异,甚至出现正负截然相反的评估结果,给气候变化经济学者在评估气候变化对粮食供需、价格和贸易的影响时选用哪篇文献的结果作为依据进一步评估造成困扰。本文研究目的是以已有文献中有关气候变化对中国未来粮食单产影响的评估结果为统计样本,构建气候变化对粮食单产影响的损失函数,给出统一情景下气温、降水变化对中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的影响。本文从1 366篇文献中通过层层筛选,找到34篇高度相关的文献,基于此获得了288个研究样本,采用统计描述分析和文献计量Meta分析方法估计气候变化关键变量对主要粮食作物单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气候变化对主要粮食作物单产的影响大小与气候变化情景、作物种类、种植地区、是否考虑CO_2肥效等有关。综合不同气候变化情景的结果,发现:气温每提高1℃,中国三大粮食作物的单产整体下降约2. 6%;降水每增加1%,中国三大粮食作物的单产整体约增加0. 4%; CO_2肥效的影响存在较大争议。综合气温和降水对粮食单产的影响,本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将对中国粮食安全造成一定的冲击,可能部分抵消技术进步等带来的正面效应。本研究综合相关文献结果,提供了统一情景下气温、降水变化对中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的影响,将为气候变化的农产品供需市场模型或者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IAM)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2019年01期 v.29;No.221 79-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6K] [下载次数:320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2 ] |[阅读次数:1 ] - 汪东芳;曹建华;
数字经济时代,伴随着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以及能源互联网等网络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发展很可能在提升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文章分析了互联网发展影响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机理,并采用2000—2015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运用面板Tobit模型、门槛回归模型,实证考察了影响大小及网络效应情况。结果表明:(1)中国地区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互联网发展和全要素能源效率地区不平衡现象比较显著,存在"东部→中部→西部"递减梯度分布,耦合度分析发现两者之间具有比较密切关系。(2)互联网发展对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互联网发展、创新能力、所有制结构、经济集聚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对外开放度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能源消费结构存在负向影响,但统计不显著。(3)互联网发展对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双重门槛效应。网络使用从"低规模→中规模→高规模"变化时,互联网发展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均有正向影响,但显著性则从"不显著→显著→不显著"变化,而且影响大小也会相应变化。因此,互联网对中国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正向促进作用是非线性的,一定范围内随着互联网使用规模的增加,其影响作用也会跳跃性的变大,即存在网络效应。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提升地区全要素能源效率中的作用,认识到网络效应条件,推动互联网与能源生产、消费深度融合,以网络信息化手段提升节能技术创新水平,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区域智能、绿色、协调发展。
2019年01期 v.29;No.221 86-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70K] [下载次数:430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8 ] |[阅读次数:5 ] - 刘冰;孙作人;孙华臣;
本文尝试性将能源集中化配置模型引入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研究框架,使用规模报酬不变与可变DEA模型,对山东省17地市2005—2015年的工业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度,进而结合各地市的边际节能成本(边际能源贡献)分析对能源进行优化配置,找出最优能源利用路径。研究发现:(1)山东省工业并未出现能源利用的规模报酬递减趋势,各地市实现了工业发展与能源优化利用的同步。(2)济南、青岛、烟台工业具有较高的能源效率,能够为其它地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经验与资金支持,形成技术扩散效应。(3)位于省区边界的滨州、聊城、临沂、枣庄能源利用效率不高,与其靠近内陆且缺乏中心城市辐射带动有关。(4)各地市最优消费路径比较实际消费路径,都呈现不同程度的偏移。偏移最大的为能源效率较高的青岛、烟台、威海等与能源效率较低的枣庄、日照、淄博与莱芜,特别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上述四地市,必须缩减原始能源消费量20%以上,此分配结果与这些地区工业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表现相一致。据此可知,经济发达地区实际能源消费量普遍低于最优能源消费量,为负向偏离,可采用持续宽松的能源消费约束;经济次发达地区实际能源消费量相对最优能源消费量偏离较小,应维持现有能源消费量,保持能源消费低速增长的路径;经济不发达地区实际能源消费量普遍高于最优能源消费量,为正向偏离,应改变其能源依赖的发展模式,形成规制型的能源消费路径。
2019年01期 v.29;No.221 96-10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92K] [下载次数:10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7 ] - 王兵;赖培浩;杜敏哲;
用能权交易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意义。为了探讨用能权交易制度能否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任务目标,本文首先测度了用能权交易模式下的最优能源投入和期望产出,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改进的综合能源强度变化的分解模型。借助2001—2015年30个省份三大产业的投入产出数据,量化分析了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能源强度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中国第三产业的经济增长潜能最大,第一产业次之,第二产业最小。同时发现,第二产业能耗偏高,应该让渡部分用能权,而第一、第三产业还可以适当提高能源消费,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2)地区效应是影响能源强度变化的重要因素,而地区内部的产业结构效应对能源强度变化的影响较小。这意味着中国能源市场的分割、要素扭曲主要来自于省际间的资源贸易壁垒,而在地区内部的产业结构并不存在该壁垒,"诸侯经济"的现象依旧存在。(3)用能权交易模式下的能源强度相比于实际的能源强度能下降约14. 02%,总能耗下降7. 07%。通过用能权交易制度,使能源在省际间产业内进行跨期流通(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能够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经济更加平衡充分地发展,进而实现能耗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的任务。
2019年01期 v.29;No.221 107-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1K] [下载次数:28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8 ] |[阅读次数:3 ] - 黄锡生;何江;
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张力,使新一轮能源革命蓄势待发。《电力法》作为电力建设、生产、输送和使用的基础性法律,其系统性修改有望成为撬动此次能源革命的"阿基米德支点"。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电力市场可以分为垄断、购买代理、批发竞争和零售竞争四种运行模式。我国现行《电力法》确立的电力市场属于第二阶段的购买代理模式,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电力市场实践挣脱法律的束缚,迈入到第三阶段的批发竞争模式。唯有对《电力法》进行修改才能契合"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要求。能源革命背景下的《电力法》应当以电力效率与环境保护作为其修改的核心功能取向,前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经济性监管,旨在借助竞争性市场的培育来保障中国能源"量"上的安全;后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社会性监管,旨在通过环保型电力的打造来保障中国能源"质"上的安全。《电力法》可以从体例结构调整、立法目的重塑和具体制度建构三个方面,将此次电力革命的核心功能取向予以整合、嵌套和消纳。具体而言,培育竞争性市场需要拆分电力产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并开展电价市场化改革和落实能源普遍服务义务;打造环保型电力需要完善电力发展规划环评制度,同时辅之以清洁能源优先并网和使用制度,并建立清洁能源补贴的适时退出机制;终端用户的参与是此次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电力产业自由化与清洁能源开发使用的体制机制;最后,对于《电力法》中与功能取向无关且与其他部门法交叉或冲突的条款,应当予以删除。
2019年01期 v.29;No.221 118-1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3K] [下载次数:168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7 ] |[阅读次数:4 ] - 黄清子;张立;李敏;
依据"元治理"理论构建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框架,将政策工具分为政府直接和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两大类。其中,政府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包括调整自身行为、直接调整企业行为、直接调整公众行为三小类;政府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包括引导企业公众自治和促进多方主体协作两小类。在政策框架基础上,设计了2个被解释变量、13个解释变量、4个控制变量,应用中国2013—2016年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的面板数据,分析元治理视域下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结果显示:2013—2016年,政府调整自身行为中,产业结构、生活能源消费的策略调整取得成效,但工业能源结构、交运系统、绿化建设的策略调整有待改善。政府直接调整企业行为中,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优于经济激励型政策工具的效果。政府直接调整公众行为,以交通限行管制为代表,取得显著成效。政府引导企业公众自治中,引导企业自治的政策工具无效,引导公众自治的政策工具仅能提升环境意识而不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政府促进多方主体协作中,促进公众与企业协商未取得降低大气污染的效果,促进企业与公众协作成效显著。总体来看,政府直接调整责任主体行为的政策工具优于间接调整的政策工具;政府关于产业结构的策略调整和限行管制的公众行为调整最为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的企业与公众协作较为有效。基于分析结果提出建议:以能源结构、交运系统、绿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经济激励型政策工具作用,建立直接调整企业与公众行为的长效机制;继续促进企业与公众协作以推广更多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产品;尽快完善引导企业公众自治、促进公众与企业协商的政策体系。
2019年01期 v.29;No.221 126-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2K] [下载次数:146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2 ] |[阅读次数:8 ] - 姜珂;游达明;
近年来,以水域和大气等为代表的跨界污染问题层出不穷,在地区之间呈现出单向或交叉的外溢性。传统的行政手段已不是解决跨界污染问题的最为有效管理工具,急需建立一个由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来弥补跨界治理合作中部分地区的治污损失,实现区域间发展权力的平衡。本文将跨界污染视为典型的区间外溢性公共物品,构建一个由生态补偿方和受偿方在有限时间内存在污染越界传输问题的微分对策模型。考虑补偿方依据受偿方治污投资力度的大小决定其补偿比例;探讨不同决策情形下双方反馈均衡策略、状态变量最优轨迹及其福利水平的动态变化情况;采用讨价还价模型设计出合理的福利分配机制;结合我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建设的应用和数值仿真方法,验证相关策略结果的合理性。研究发现:非合作博弈状态下受偿方的最优均衡策略对补偿方的策略选择具有重要影响;两种决策情形下治污投资累积量的动态变化趋势均呈现单调递减特性,而污染物存量的最优轨迹则呈现多样化的变动趋势;博弈参与主体的联合决策有助于促使双方分得的最优福利"帕累托"最优,且该福利净现值的大小与具体的分配协议有关。虽然科斯式的地区自愿协商策略被认为是解决跨界污染传输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实践中考虑到政策、信息及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地区间相互独立的策略选择比联合决策在实践中更具普适性。因此,当区域间存在污染外溢时,如何有效发挥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协调补偿方与受偿方利益平衡的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年01期 v.29;No.221 135-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4K] [下载次数:163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2 ] |[阅读次数:6 ] - 张国兴;邓娜娜;管欣;程赛琰;保海旭;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公众越来越重视污染治理问题,并积极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公众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监督式的环境参与行为,为了促进公众的环境监督行为,政府颁布了诸多公众环境参与政策以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利的实施。本文以2006—2014年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和国家层面的时间序列数据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公众监督行为以及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对于工业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并研究了公众监督行为与政策间的交互作用。实证结果表明,从省级面板数据的回归结果来看,以环境来信和政协提案衡量的公众监督行为与工业"三废"的治理效率相关程度不强,但在国家层面上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能够显著地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公众环境参与政策在这两种情形下,对工业污染治理效率均呈现出促进作用,说明政府颁布的公众环境参与政策更具强制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效率具备一定的正面效力,能够减缓环境条件的恶化速度。另外,从国家级的公众环境参与分析结果来看,政策对环境治理效率具有长期影响效应,当期开始便会对污染物的治理效率产生最大的影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效力会不断的削弱。公众参与政策和环境来信之间存在良好的交互作用,并且当期的政策同样能影响未来1~3 a的公众监督行为。政府颁布的政策能促进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公众的环境来信行为同样有助于政策的完善与实施,两者的交互效应能够对环境治理产生正向作用。所以,面对环境问题,在坚持政府自上而下领导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公众自下而上的环境参与诉求。
2019年01期 v.29;No.221 144-1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5K] [下载次数:44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3 ] |[阅读次数:5 ] - 吴真;
现今家庭生活造成的污染和能耗已不容小觑。为了实现生态文明意识在家庭中的全面普及与内化,构建以家庭为单位、亲子两代共同参与的环境教育机制将十分必要。鉴于此,本研究结合问卷法与访谈法,以山东省济南市中学生家庭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全市10区县、13所中学、684个学生家庭的量化信息采集和15个案例的质性考察,分析了代际环境行为互动的现状及其家庭影响因素这两个问题。首先,为了解代际环境行为互动情况,研究采用了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亲子双方的环境行为互动频率进行了对比。数据显示,在八组量表中有七组存在显著差异,且T值均为正。这说明,在中学生家庭中环境行为互动并不对等,其中亲代对子代的教导较强,子代对亲代的"反哺"偏弱。访谈发现,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经验储备的代际差异、子代在家庭事务中的参与不足和传统文化观念的遗留。其次,针对家庭影响因素,本研究将代际环境行为互动频率与家庭成员结构、亲子关系、居住环境和社会阶层等变量分别构建了"亲对子"和"子对亲"两组线性回归模型,并发现其中亲子关系变量的影响尤为显著,即代际日常交流越对等、开放,二者之间的环境行为互动就越频繁。基于以上两项结论,在构建家庭环境教育体系时,一方面应先从提升亲代的环保意识入手,借助社区等基层宣教组织的力量和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增强对家长环境行为的引导,为"大手拉小手"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需通过学校或社会组织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改善亲子之间的日常互动方式,营造"小手拉大手"的交流氛围,以达到提升两代人环境素养的目标。
2019年01期 v.29;No.221 152-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7K] [下载次数:106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4 ] - 牛坤玉;金书秦;钟钰;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是贸易隐含污染物排放转移的主要驱动因素,近年来氮足迹与全球氮循环问题日益引发关注,水体氮是氮的主要存在形式,主要来自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氮肥生产以及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本研究利用全球污染排放数据库,基于2015年的全球投入产出模型,从污染转移总量以及贸易流污染排放强度两方面计算了国际贸易对全球水体中的氮排放格局的影响。主要结论:(1)水体氮排放量的转移方向与大小与区域距离的远近、农业资源的丰富程度以及经济发达程度有关。水体氮排放转移量较大的贸易流大部分为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向经济次发达区域的污染转移,一些农业资源禀赋程度相似、区域距离较远的区域污染转移量一般较小。一个国家向经济发展程度比自己低的区域出口的产品流隐含的污染强度低,向比自己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区域出口的产品污染强度高。建议通过农机具援助、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快对非洲、亚洲等区域的农业技术转移和扩散,帮助农业生产欠发达地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管理水平,降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出口的贸易流中的污染强度。(2)2015年,中国贸易隐含的水体氮污染净进口量为16万t,占到全球水体氮进口的2. 72%,谷物进口大幅增加是产生水体氮净进口的重要原因。大幅增加的进口以及过高的粮食库存不仅给世界带来资源环境压力,也进一步加剧了本国的资源环境压力,因此不仅应从产量上关注粮食安全,还要从生态安全的角度调整粮食供给结构、种植结构和进出口结构,最大限度的降低因农业生产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
2019年01期 v.29;No.221 160-1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5K] [下载次数:111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3 ] - 张娟;耿弘;徐功文;陈健;
政府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作用,从企业层面来看属于微观经济的问题,但是,从整个社会经济的大环境来看也是宏观层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宏微观经济视角,探索政府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首先从微观视角,通过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环境规制博弈模型,运用数据模拟分析了不同企业选择各自绿色技术创新策略的内在机理,从理论上解决了绿色技术水平下限和环境规制系数阀值的问题,说明了如果政府不强化环境规制,企业通常不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承担其相应的环境责任。进一步探讨了政府如何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目标选择环境规制系数,以利于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进而从宏观视角,运用我国1995—2016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证实了微观分析中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呈现"U"型关系的结论,且滞后一期的影响显著,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019年01期 v.29;No.221 168-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9K] [下载次数:2215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78 ] |[阅读次数:26 ]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