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吉军;王学远;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生产要素和战略资产,具有赋能企业低碳发展和提升供应链绿色效能的潜力。该研究以2010—2022年A股上市工业企业为研究样本,从供应链纵向产业关联的视角出发,通过投入产出表计算上游企业数据资产,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系统考察上游企业数据资产对下游企业碳排放的影响,并识别检验其内在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上游企业数据资产能够显著抑制下游企业碳排放,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显著成立。(2)机制分析表明,上游企业数据资产主要通过同群效应和绿色创新溢出效应两条作用渠道抑制下游企业碳排放,具体表现为推动下游企业主动学习而非被动模仿提高自身数据资产水平和提升绿色创新水平。(3)基于企业特征和行业属性的异质性分析显示,当下游企业为主动学习企业、国有企业,以及所处行业为重污染行业、非技术密集型行业时,上游企业数据资产对下游企业碳排放的抑制效果更为突出。该研究立足产业关联的视角,揭示数据资产对于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的作用机制,为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和供应链碳治理提供政策启示: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过程中,应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化进程;发挥数据资产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中降碳减排的带动作用和协同优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化和现代化水平;因企施策、因地制宜地支持有条件的主动学习企业、国有企业等重点企业率先“碳达峰”,发挥重点企业数据资产降碳减排的标杆作用,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2025年07期 v.35;No.299 23-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0K] [下载次数:1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宋德勇;华斯琦;陈梁;孙晨翔;
智能化是制造业重塑竞争优势的主要方向,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关键动力。然而,制造业企业智能化与低碳化能否以及如何实现协同发展仍然存在争议。该研究以中国A股上市制造业企业为研究对象,考察智能化转型对制造业企业碳排放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总体而言,智能化转型对企业碳排放的影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U”形特征,即智能化转型初期存在“绿色悖论”现象,智能化转型后期具有“双化协同”效果,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检验、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排除竞争性解释等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机制检验发现,智能化转型前期主要通过规模扩张效应和要素错配效应增加企业碳排放,进入转型后期,智能化转型产生研发投入增加和持续绿色创新的激励,同时吸纳更多高技能劳动力,以技术创新激励和技能结构优化抑制企业碳排放。(3)智能化转型与碳排放之间的倒“U”形关系在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污染企业中更突出,智能化转型对供应链高集中度企业碳排放的非线性影响更显著,且高供应链集中度的企业能更早实现“双化协同”。(4)企业绿色创新转化率、技术扩散以及供应链创新可有效调节智能化转型对企业碳排放的作用方向,能够加速并提前实现“拐点超越”,助力智能化和低碳化协同转型发展。基于上述结论,该研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1)加快出台多层次和系统性的政策以引导和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2)引导规模扩张绿色化,规避高碳路径依赖;(3)优化要素配置结构,提升资源使用效率;(4)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优化劳动力技能结构;(5)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助力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6)推动供应链整合与优化,强化供应链协同创新。在强化智能化赋能传统制造业低碳发展的同时,仍需增强持续绿色创新能力,推动低碳发展与智能化转型的深度融合;通过绿色创新转化和供应链创新打造更具低碳化的智能化转型生态,助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同增进与动态平衡。
2025年07期 v.35;No.299 34-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2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 - 王智新;张永琪;
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是落实“双碳”目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有力举措,还是解决中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该研究以2011—2022年中国沪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转型对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1)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显著促进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此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问题处理后依旧成立。(2)这种促进效应表现出明显的非对称性,即对于大规模企业、国有企业、高双化协同转型水平的企业来说,促进效应更加明显。(3)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依次在要素、技术、组织、生态、领域5个维度影响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4)中心企业双化协同转型显著促进上游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而抑制下游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上游出口企业双化协同转型显著促进中心企业绿色低碳创新。上述研究结论对高质量发展格局下推动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创新,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完善高水平开放体制机制等提供重要启示和行动指南,同时也进一步从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视角为健全出口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现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创新等提供现实依据。
2025年07期 v.35;No.299 47-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8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王文静;张棚;何泰屹;
提高碳排放效率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兑现碳减排承诺的重要途径。作为气候治理领域的新兴金融模式,气候投融资对于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该研究将气候投融资纳入影响碳排放效率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2013—2022年中国62个城市数据,从发展环境、气候投资、气候融资、气候效益4个方面测度气候投融资发展水平,并运用双向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气候投融资对城市碳排放效率的影响机制与效应。研究发现:(1)气候投融资对城市碳排放效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在经过样本筛选、多维固定效应控制、极端值处理和排除相关政策干扰等一系列检验后仍保持显著。(2)异质性分析表明,气候投融资对城市碳排放效率的促进作用在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非资源型城市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更为显著。(3)机制检验表明,气候投融资能够通过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升城市碳排放效率。气候政策不确定性在气候投融资提升城市碳排放效率的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而气候风险未发挥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4)整体来看,气候投融资对城市碳排放效率的促进作用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科学的政策调控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驱动下,气候投融资对城市碳排放效率的促进作用能够得到进一步释放。鉴于此,应构建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发展规划,提升气候投融资政策的一致性与灵活性,优化气候投融资的相关资源配置,设计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该研究可以为明确气候投融资的发展方向,探索提高碳排放效率的路径,以及构建中国特色金融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2025年07期 v.35;No.299 57-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9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崔连标;宋国锋;朱磊;
人口老龄化与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面临的两大挑战,人口结构在动态重塑社会需求和劳动供给的同时,为“双碳”目标的实现带来潜在的不确定性,协调未来人口发展和碳减排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基于此,该研究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为研究对象,充分考虑区域异质性,运用有限混合模型,探讨人口老龄化和人力资本对区域碳排放的非线性关联,剖析不同城市的路径转换特征,并通过在模型中添加伴随变量,探究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对路径转换的潜在作用机理。结果显示:(1)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老龄化与碳排放间存在显著倒“U”形关系。从整体上看,当老龄化程度超过22.54%时,老龄化的降碳优势才得以发挥,但目前大部分城市仍未超出拐点水平,老龄化仍呈现促碳效应。(2)人力资本对碳排放的影响存在典型的区域异质性。以杭州、南京、合肥等为代表的城市呈现显著倒“U”形关系,以苏州和无锡等为代表的地区则呈现线性负相关关系。(3)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能够促进人口老龄化、人力资本对碳排放倒“U”形关系的形成,加速拐点到达并强化两者的降碳效应。该研究不仅有助于明晰人口老龄化与碳排放间复杂的数量依存关系,还可为不同地区权衡人口发展和碳减排提供一定的决策支持。
2025年07期 v.35;No.299 68-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6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杨成广;
以市场化手段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优化的有效路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耦合为经济法规制提供了契机,并使其聚焦于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领域。然而,建构在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经济法主要以维护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为核心目标,已难以契合生态文明时代绿色转型的生态价值诉求。这导致传统经济法规制范式失灵,加剧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结构性冲突,进而引发绿色低碳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绿色产品价值难以实现、消费者绿色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为此,需要发挥经济法的“回应型”特性,既要以绿色低碳发展引发的结构性改革为基础确立经济法的调整方向和调整内容,又要以制度保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破除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和维护转型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具体而言:首先,厘清“绿色—低碳—发展”的关系,明确绿色是前提,发展是目的,低碳是方法和手段,在此基础上协调解决转型过程中“生态—公平—效率—秩序”的价值冲突,以实质公平、生态优先、安全保障为基准重构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经济法规制范式。其次,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发展规划法、税法、预算法以及金融法等宏观调控法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宏观环境,推动供给侧绿色化、低碳化改革,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保障绿色低碳要素的公平分配和维护社会稳定。最后,健全市场规制法律体系,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市场标准化建设,强化竞争监管,发挥市场在绿色低碳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绿色低碳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绿色低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5年07期 v.35;No.299 82-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7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侯明明;刘翥;
在中国大力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背景下,“认购碳汇”司法适用作为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创新之举。为此,对其从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相结合的视角进行研究,有利于从司法系统、政治系统以及社会系统互动视域下对“认购碳汇”司法适用的功能发挥和优化路径有相对完整的认知,促进司法实践更为规范化地适用。通过对41份裁判文书和若干典型案例的实证考察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的规范分析,研究发现,“认购碳汇”在司法领域的适用主要呈现为,在裁判文书中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在司法解释中针对森林资源损害赔偿进行规范、在司法文件中作为连接“双碳”政策与环境司法政策的桥梁以及在典型案例中作为环境司法实践的创新示范等4种典型方式,并在实然上发挥着执行国家“双碳”目标与生态文明公共政策、指引“认购碳汇”适用的审判实践以及回应社会公众的新型“气候利益”诉求等3重正向功能。但检视其功能发挥的背后,由于“认购碳汇”司法适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认知浅层化和过于能动,导致其在发挥一定正向功能的同时,也存在“认购碳汇”与助力“双碳”目标的关联构建欠缺规范性、“认购碳汇”作为不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的界限模糊以及“认购碳汇”司法适用过程中的利益失衡等3方面的问题。应从规范“认购碳汇”司法适用与助力“双碳”目标间的关联构建、厘清不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中“认购碳汇”的法理内涵以及平衡“认购碳汇”司法适用过程中的多元利益诉求等路径对其功能发挥进行优化,进而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更高质量、更符合法治精神的司法保障。
2025年07期 v.35;No.299 91-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5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熊樟林;公子晨;
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于2023年被纳入了国家立法规划。在该法修订过程中,新型储能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环节“是否应当入法?”以及“如何入法?”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对此,该研究通过对新型储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实证考察,以法政策学方法对新型储能政策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范围、立法目标和立法结构进行了全方位分析。研究发现:中国新型储能产业的国家治理呈现出绝对化政策主导特征,该治理方式因其本身缺乏正当性、体系性和长期性,阻碍了新型储能的未来发展,故有必要设置新型储能政策的法律化目标。该研究认为,一方面,应当以侵害保留为底线,以重要事项保留为补充划定新型储能政策法律化的基本范围;以功能最适原则为标准,明确专业技术规范和实验性事务属行政保留范畴,排除法律干涉。另一方面,应从实现“双碳”目标出发,设定“安全风险防范”“鼓励资源共享”“发挥市场活力”3项法政策目标,进而从组织法、规划法、行为法上选择适配法政策目标的法律规制工具:(1)组织法上,应确定监管主体、允许非独立储能向独立储能转化、明确电网企业无强制配储义务。(2)规划法上,应将新型储能列入电力规划、禁止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着重规划共享储能。(3)行为法上,应为新型储能设置安全许可而非电力业务许可、由法律授权行政奖励行为、依据“过罚相当”原则设置行政处罚。该研究从理论视角展开的立法论检视为新型储能政策的立法推进建构了理论框架,为此次修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2025年07期 v.35;No.299 99-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2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周建力;徐子瀚;王雅琪;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中国大力发展“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然而,日益增长的风机规模带来了退役阶段的回收管理挑战。早期部署的风机开始逐步进入退役阶段,但目前中国尚无完善的退役风机回收管理体系。在风机退役阶段,若处置不当,不仅会产生额外的碳排放,让风电不再“清洁”,还会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导致不可逆的生态环境破坏。这既不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更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悖。因此,亟须明晰中国退役风机的时空演变特征、进而谋划回收利用的准备工作及应对措施。基于此,该研究通过构建时间序列-机器学习预测模型、可持续综合效益评估框架以及能源-经济-环境-社会多维耦合决策评估模型,明晰了中国2030年、2060年等关键年份在内的新增及退役风机容量,量化分析了退役风机可回收资源的规模和价值,对不同省份退役风机回收利用的可持续综合效益进行了全面评估。结果显示:(1)2030年起,中国将迎来旷日持久的退役风机潮,到2060年累计退役规模将达到累计装机容量的60%。(2)退役风机时空分布不均,2030年华北和西北地区将是退役风机回收的主要地区,占总量的50%以上。到2045年以后,华东地区也将迎来退役高峰。(3)回收退役风机在能源、经济、环境、社会各个维度均显示出良好的可持续综合效益,佐证了回收退役风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政府通过立法明确退役风机定位、责任与回收标准,构建回收政策体系。其次,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地区差异规划退役风机时间表和路线图。最后,要统筹各方力量,研发新一代低碳环保、易回收且耐用的风机,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该研究为中国乃至全球的退役风机规模预测、回收管理、循环利用及可持续综合效益评估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框架和理论模型,有助于推动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与有效实践,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2025年07期 v.35;No.299 108-1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854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