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洋;薛志峰;胡姗;江亿;
中国的碳排放控制目标逐渐从强度控制升级为总量和强度双控。如何科学合理开展碳排放双控工作尤其是协调好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减碳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命题。生产与消费是经济活动以及碳排放产生过程中的一对核心驱动力,为更好地协调减排与发展,减排工作应从两侧同时入手进行“生产侧与消费侧双控”。围绕生产、消费两侧适宜的减碳行动以及管理目标,该研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以经济价值产出与资源消耗之间的相关关系作为核心因素,提出了适宜碳排放双控工作开展的生产、消费部门划分方案。进一步,提出实现碳排放双控应采取“生产侧抓强度,消费侧抓总量”的差异化管理目标。生产侧应以强度控制为目标,抓生产效率提升,鼓励先进,限制落后,实现产业整体碳排放强度的不断下降;消费侧应以总量控制为目标,抓需求结构升级,使人的需求与生产侧的强度下降速度以及既定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相适应。充分发挥生产、消费两侧主体在减碳工作中的不同作用,有利于理顺减碳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二者相互协调。(2)从核算方法、约束手段、实施目标3个方面对消费侧的总量控制方案进行了初步探讨,基于“生产侧抓强度,消费侧抓总量”的评价导向,提出了碳排放责任的核算方法,协同当前已有的配额管理、行政考核、市场交易等措施给出了消费侧的约束手段,并最终通过配额分解实现约束奢侈浪费,促进需求结构升级的实施目标。(3)讨论了“生产侧抓强度,消费侧抓总量”与当前经济宏观调控方针的协同关系,生产侧抓强度有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现,消费侧抓总量与短期的需求侧管理不矛盾、与长期的需求侧改革相协调。
2024年10期 v.34;No.290 1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2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王浩然;冯天天;李晏;孔佳洁;
在电力市场中实施多重清洁低碳政策可能导致不同政策在实施时存在冗余甚至相互冲突,电力市场、碳交易市场和绿证市场的协同将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电力与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多市场协同发展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不明确。因此,该研究从市场主体决策和市场机制的视角分析了“电-碳-证”的交互关系,利用多主体博弈理论构建了包含碳配额买方和卖方火力发电商、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电网企业、积极和消极消纳用户的市场均衡模型,并设计多种环境权益产品抵消和互认互换机制,利用系统动力学理论构建“电-碳-证”市场机制协同模型。结果表明:(1)碳价通过发电成本传导至各市场主体,碳价的上升将挤压高碳电源、促进低碳高效机组。绿证交易激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商装机建设,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碳价和绿证价格共同引导下,积极的消纳用户和消极的消纳用户倾向于购买绿电。(2)与基准情景相比,碳市场引入有偿拍卖机制增加碳排放成本,在2026—2030年显著拉高碳价;绿证市场引入惩罚机制增强了消纳权重的约束,使得绿证价格上升到最大值的时间缩短。(3)以CCER作为中介,将多余绿证转化为可在碳市场抵消的权证,实现了“电-碳-证”市场的有效衔接。与基准情景和单一政策情景相比,考虑多个市场改革措施的综合情景政策效果更优,增强了碳市场对电力市场结构转型的作用,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竞争力。建议政府通过碳排放核算将环境权益产品实现衔接,减少低碳政策冗余,利用“电-碳-证”协同发展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2024年10期 v.34;No.290 18-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37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董雨;刘佳旭;韦玉婷;袁雪;
在当前全球致力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建立一个高效且可信的碳市场对于促进碳排放减少至关重要。为保障碳市场运行中碳排放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中国政府借鉴国际碳核查运行机制,采取了一套监测(monitoring,M)、报告(reporting,R)、核查(verification,V),即MRV体系,其核心是地方政府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将结果反馈给政府。而在实际运行中,会出现合谋问题,即排放企业通过向第三方机构寻租从而隐瞒真实的碳排放量,此类合谋问题给碳市场合规运行带来挑战。为探究地方政府如何解决上述合谋问题,该研究构建了3种演化博弈模型,分别是静态奖惩模型、动态奖惩模型和时滞效应模型,在此基础上,基于中国深圳市碳市场运行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仿真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碳核查体系发展存在3个阶段,中间阶段是一个不稳定阶段,这一阶段碳核查体系中所有参与者意愿选择概率产生波动,造成了政府奖惩出现失效的情况。(2)动态奖惩机制的引入对于碳核查体系中间阶段产生的不稳定性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可使得碳核查体系演化围绕着唯一的理想稳定策略趋近;而时滞效应的引入可以使系统更快地趋近理想稳定状态,对于不稳定性具有更明显的调节效果。(3)地方政府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比对排放企业的监管难度更大。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设定严格的第三方机构准入标准,并根据第三方机构与排放企业的行为,灵活制定奖惩措施,以确保碳核查体系的合规运行。
2024年10期 v.34;No.290 30-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3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于向宇;方冉;吴步尘;李跃;
能源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其空间布局势必对区域碳排放产生影响。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随着中国能源生产中心和消费中心逆向分布矛盾日益突出,探究能源产能空间集聚对区域碳排放的影响成为必要。基于2000—202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能源产能空间集聚对区域碳排放的影响效应和作用路径,开展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并基于交互效应模型检验了环境规制和新能源发展水平对能源产能空间集聚碳排放效应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1)全国范围及分区域研究显示,能源产能空间集聚均不利于碳减排。低集聚度区的影响效应最大、集聚度转换区次之、高集聚度区最小。(2)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效率是能源产能空间集聚影响区域碳排放的3条主要路径。(3)环境规制对能源产能空间集聚碳增效应的调节作用具有显著区域异质性,在全国和高集聚度区对能源产能空间集聚碳增效应具有抑制作用,在集聚度转换区和低集聚度区具有促进作用。(4)在全国及区域层面,提高新能源发展水平均有助于削弱甚至消除能源产能空间集聚的碳增效应。根据以上研究结论,为保障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共同推进,一要打造以“电力为核心”的能源互联网,优化化石能源空间布局;二要依托禀赋结构,合理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三要充分考虑区域异质性,合理有序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四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技术研发,提升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
2024年10期 v.34;No.290 45-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3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 - 孙慧;杨泽东;夏学超;祝树森;张学峰;
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已成为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以及碳减排的关键战略。该研究基于资源编排理论,以中国30个省份为案例样本,运用汇总型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模型(fsQCA模型),探讨区域创新生态系统驱动碳减排的协同机制。研究发现:(1)创新主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等学校和研发机构)、创新资源(R&D人员全时当量、R&D经费投入强度)和创新环境(数字金融、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都不能单独成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促进碳减排的必要条件,而需要各要素的有机配合,即单个要素并不构成高水平碳减排效应的瓶颈。这体现出需要继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投入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从而发挥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在碳减排中的重要作用。(2)区域创新生态系统高水平碳减排效应存在的5条组态路径可以归纳为3类,即“资源-环境导向型”“混合型”和“环境-主体导向型”。这反映出中国各省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碳减排的驱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3)较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高等学校和研发机构数、R&D经费投入强度会成为制约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发挥碳减排效应的短板。这显示出有必要进一步培育创新主体、加强资金支持。(4)在确定的5条有效组态路径中,R&D人员全时当量、数字金融指数和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仅作为核心条件出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仅作为辅助条件出现,高等学校和研发机构数、R&D经费投入强度既作为核心条件出现,也作为辅助条件出现。充分说明聚焦核心要素并加强要素整合的必要性。
2024年10期 v.34;No.290 57-6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0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巩艳红;肖昱玲;
碳中和技术创新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的关键。在面临巨额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科技金融政策能否助力碳中和技术创新,现有研究尚无确定答案。该研究以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基于2006—2021年中国27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从低碳技术、零碳技术以及负碳技术3个方面综合衡量碳中和技术创新,采用双重机器学习方法,检验了科技金融政策对碳中和技术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表明:(1)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对碳中和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科技金融政策对低碳技术创新以及零碳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主要体现在涉及能源利用与工业生产过程的相关碳排放部门;对负碳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则存在较大提升空间。(2)机制检验发现,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通过提高政府科技投入水平以及科技人才集聚水平两个途径促进碳中和技术创新。(3)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发达城市、非资源型城市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的城市,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均可以显著促进碳中和技术创新。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科技金融政策的实施应根据碳中和技术创新的类型以及所处阶段进行调整,从而适应碳中和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2)受不同类型城市的外在条件影响,科技金融政策实施效果的发挥,还应注重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该研究为科技金融政策影响碳中和技术创新的效果评估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证据。
2024年10期 v.34;No.290 66-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1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张尧;于丽洁;王元彬;冯冬发;
该研究聚焦关键数字技术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基于2008—2022年上市公司和供业链中小企业的匹配数据,采用5G试点政策的准自然实验方法,实证检验了5G试点政策对企业碳绩效的影响,并从供应链深度数字化的新视角展开多角度的机制分析。实证结果显示:(1)有别于一般数字技术创新,关键数字技术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企业自身碳绩效提升具有更强效能,且通过了交错DID、工具变量和机器学习模型等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但对整个供应链未发现有显著的总量碳减排效应,对供应链上企业的碳绩效提升效应也暂不明显。(2)供应链深度数字化的机制分析表明,关键数字技术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供应链数字化的影响更显著。一方面,企业自身生产的深度数字化使得能源利用率更高;另一方面,供应链深度数字化对提高供应链效率、优化供需匹配、稳定供需关系、增加供应商创新等方面的影响更显著。(3)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机制分析表明,有别于一般数字技术创新作用的不显著,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改善供应链信息不对称、缓解融资约束方面发挥了显著的正面作用。基于此,在新质生产力的建设中,应着力加强关键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供应链的深度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探索数字供应链金融的“脱核”模式,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2024年10期 v.34;No.290 80-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0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陈洪波;杨来;
氢能在中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难以完全电气化的钢铁、水泥、化工、航空、海运等行业的零碳转型尤为关键。氢能产业发展目前已被纳入国家战略,然而,由于制氢技术多种多样,各种制氢技术的经济成本和碳排放水平存在巨大差异,如何选择一条兼顾碳减排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的路径,仍需要深入研究。该研究构建了基于不同制氢技术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分析框架,运用平准化成本、生命周期评估、学习曲线等方法,从不同时间维度对主要制氢技术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和评估,并针对关键参数设置不同情景(基准情景、温和政策情景和碳中和情景),分析了氢能产业发展不同路径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力图为制定、评估和修订国家或地方氢能产业发展战略提供一种兼顾制氢成本有效性和碳减排有效性的思路和分析框架。研究结果表明:(1)现阶段(2021—2023年),煤制氢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最优,弃电+AE制氢次之。(2)近期(2024—2030年),弃电+AE制氢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将逐步超过煤制氢,光伏+AE、风电+AE和水电+AE制氢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虽逐步提升,但与煤制氢相比尚有较大差距。(3)中期(2031—2045年),光伏+AE、风电+AE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加速提升,逐步接近煤制氢。(4)远期(2046—206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将全面超越化石能源制氢,绿氢将在氢能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建议:参考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分析框架,完善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氢能产业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改进碳定价机制,通过增加用能单位的碳排放成本,增强绿氢的碳减排成本有效性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利用弃风弃光电解水制氢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风光资源充分利用与氢能产业发展的协同推进;短期内充分发挥灰氢的碳减排成本优势,理性有序地发展灰氢产业,并积极引导和支持灰氢产业应用减碳技术,加快灰氢向绿氢过渡进程。
2024年10期 v.34;No.290 94-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9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