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瑶;张生玲;
环保机构垂直化改革是突破传统环境治理模式困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生态环保领域机构改革的创新性探索,对完善环保体制和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具有长远意义。该研究运用2005—2021年280个城市面板数据,以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化改革(简称“环保垂改”)为准自然实验,探究以环境集权化为核心特征的“环保垂改”政策对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研究发现:(1)“环保垂改”政策可以显著提升城市经济绿色转型水平且政策效果具有持续性,在经过平行趋势检验、反事实检验、安慰剂检验、排除其他政策影响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估计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2)机制检验表明,在市场反应和地方政府行为层面,“环保垂改”政策能够通过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和扩大环境治理支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3)异质性分析表明,“环保垂改”政策的经济绿色转型效应因城市级别、地理位置、财政分权程度和约束性污染控制目标的不同而呈现差异性,在非省会城市、东部和中部地区、高财政分权度和未明确公布约束性污染控制目标的城市促进作用更加显著。(4)空间溢出结果表明,“环保垂改”政策对周边地区经济绿色转型水平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因此,建议持续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调动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积极性,激发经济绿色转型潜力;强化城市技术、资金、人力资本等要素集聚能力,完善环境管理权力与支出责任匹配的财政体系;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环境治理策略。该研究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背景下对优化环境管理体制设计、提升政府环境治理效能具有参考价值。
2024年08期 v.34;No.288 47-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2K] [下载次数:28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 ] - 余璇;胡求光;陈琦;吴正杰;
探究“湾长制”的政策效应并进行制度优化,对中国近海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该研究以沿海地区逐步推行的“湾长制”作为政策冲击变量,通过手工整理得到2005—2021年中国沿海地级市层面的近海污染物浓度数据,运用空间双重差分方法定量识别“湾长制”与近海污染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其政策效应,探究“湾长制”对近海污染治理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1)“湾长制”显著降低了近海首要污染因子无机氮的平均浓度,初步改善了近海水环境,但并未对近海次要污染因子活性磷酸盐产生显著的减排效应,“湾长制”尚未全面改善近海污染状况。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运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问题处理后,“湾长制”对近海污染的初步改善效果依然成立。(2)虽然近海污染在沿海城市间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但在考察期内,“湾长制”对近海无机氮污染的影响在空间上仍然有限,并未在相邻城市间产生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3)“湾长制”对近海污染治理的影响存在规模效应。跟市级的分散试点相比,省级层面的推行能依托更大的行政权力和更多的政策支持,开展近海污染的协同治理,更好地发挥“领导挂帅,高位协调”的体制优势。(4)下级湾长设置过多带来的控制范围扩大,会降低“湾长制”实施过程中的行政效率并提高监管难度,削弱“湾长制”的治污效果。研究结论为“湾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实证支持。此外,在“湾长制”实践中,不仅需要加强地区间的协同合作,还应合理设置“湾长制”的行政架构,更好地发挥“湾长制”的治污效果。
2024年08期 v.34;No.288 59-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5K] [下载次数:58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张振波;闫钊;金太军;
根据环保权责在纵向政府之间的配置趋向,可划分为环保监管集权和环境治理分权两种实践模式;其各自呈现鲜明治理优势,却又分别存在难以规避的内在体制困境。河长制政策统一了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和官僚控制、自下而上的治理责任明确与治理任务分工,一方面在权能下放、责任划分、社会公开等治理过程中呈现出典型的分权化治理逻辑,另一方面又以治理权责分级分域、党政领导直接定责以及地方官员显性责任即时惩戒等集权化环保监管为条件。正是因为河长制政策兼具监管集权与治理分权两种机制优势,因此成为该研究解析环保集权-分权悖论的可行政策工具。该研究以7大流域中由地级市主要官员担任河长的河流为样本,基于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官员生态问责纠正、补充区域环保政策的效应机制。研究发现:(1)河长制政策施行显著降低了河流污染物浓度,实现了流域环境的整体改善;(2)晋升激励能够对河长制政策成效产生显著影响,即相较于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官员激励,强化官员考核中的生态问责更能提升河长制这一分权化环境治理模式的治理效能;(3)生态问责对河长制治理成效的促进作用,在政府环保注意力配置更低、环境治理财政投入与监管能力相对不足的区域中更为明显,表明环保集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和纠补治理分权下的区域间政策落差与偏差,进而能够克服地方环保治理中的政绩偏好替代、生态政策执行低效、环境治理碎片化与“搭便车”等问题。该研究发现调和了环保监管集权与环境治理分权之间的理论冲突,指出两者环境治理实践中可以呈现为互为条件、相互支撑的补充关系。
2024年08期 v.34;No.288 70-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2K] [下载次数:87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刘洋;范红忠;魏新彦;
对外直接投资(OFDI)是提高企业环保投资的重要因素。该研究以A股上市企业2010—2020年数据作为样本,利用PSM-DID方法实证检验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对外直接投资显著促进了企业的环保投资,多种稳健性检验证明该结论的可靠性。(2)机制检验发现,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企业的环境责任和利润两个机制来促进企业的环保投资,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加剧企业融资约束机制来减少企业的环保投资。其中,环境责任提升机制和利润提升机制的正向影响大于融资约束加剧机制的负向影响。(3)从投资动机差异来看,商贸服务型和当地生产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显著为正,技术研发型和资源开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不显著。进一步机制检验发现,由于技术研发型和资源开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无法提高企业的利润,最终无法提高企业的环保投资。(4)从投资东道国差异来看,对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显著为正,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不显著。进一步机制检验发现,由于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不能有效提升企业的环境责任,最终也无法提升企业的环保投资。(5)进一步研究发现,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不仅体现在提高整体投资的“杠杆效应”,也体现在挤出其他投资(非环保投资)的“挤出效应”。该研究为中国企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提高环保投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
2024年08期 v.34;No.288 80-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1K] [下载次数:21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强以晨;徐璋勇;
重污染行业是中国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污染企业既是“六稳”“六保”的主要领域,又是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的关键基础,还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所在。在绿色发展背景下,重污染企业发展风险维持高位,实施数字化转型是重污染企业突破发展困境的必由之路与重要引擎。数字化转型具有绿色经济效应,使得绿色金融能够为重污染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内在激励与战略资源。该研究采用2011—2021年中国城市与上市企业的匹配数据,在测算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进行探讨。研究发现:(1)绿色金融能够显著提升重污染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并且提升作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与一定的持续性,说明绿色金融的低碳转型目标与数字化转型目标具有强烈的一致性。(2)绿色金融对重污染企业数字化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了管理层数字化水平,在企业应用技术的层面尚有广阔发展空间。(3)机制研究表明,绿色金融主要通过提升重污染企业信息透明度和绿色技术创新,进而促进重污染企业数字化水平提升。(4)绿色金融对重污染企业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受到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的多重影响。绿色金融可以有效缓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重污染企业数字化的负面影响,政企关联不利于绿色金融对重污染企业数字化的促进效应。该研究为继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重污染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启示。
2024年08期 v.34;No.288 93-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0K] [下载次数:62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1 ] - 董聪;董秀成;蒋庆哲;田静伊;
ESG评级分歧是ESG评级的衍生信息,研究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促进中国ESG行业的发展。鉴于ESG评级分歧能够影响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且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提高绿色创新水平来显著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平滑经营风险,该研究选取2010—2022年A股上市公司ESG评级数据,探讨了ESG评级分歧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公司绿色创新。研究发现:(1)ESG评级分歧对上市公司绿色创新具有倒逼作用,该结论在经过多次稳健性检验和剔除“漂绿”嫌疑数据干扰后仍然成立。(2)ESG评级分歧主要通过影响上市公司获取资本市场提供的融资资源、消费者和供应商提供的市场竞争资源以及增加管理层绩效压力,激励上市公司提高绿色创新水平以应对潜在的经营风险。(3)外部媒体关注能够放大ESG评级分歧,促使上市公司积极采取绿色创新措施应对分歧带来的风险;上市公司的数字化基础有利于提高绿色创新能力,但是推进高水平数字化转型的过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采用绿色创新应对分歧带来经营风险的积极性。(4)在国有、重污染、市场信息环境较好、公司自身以及所在地政府对可持续发展重视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ESG评级分歧促进上市公司进行绿色创新的作用更为显著。
2024年08期 v.34;No.288 103-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9K] [下载次数:668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1 ] - 柳剑平;蔡锐;
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缩紧,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发展方式的变革不仅需要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也需要改变不环保的生活方式。该研究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视角出发,以2014—2020年中国30个省份的截面数据为案例样本,使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探究高(非高)水平绿色发展的组态效应及其时间演变趋势和空间组态差异。结果表明:(1)单一条件不是实现高水平绿色发展的必要条件,非产业绿色转型是导致非高水平绿色发展的必要条件。(2)根据重要影响因素的异同将5条高水平绿色发展的驱动路径划分为产业-效率-需求驱动型、产业-需求驱动型和效率-需求驱动型;非高水平绿色发展的驱动路径有3条,绿色技术创新、产业绿色转型和绿色消费需求缺失是导致非高水平绿色发展的主要原因。(3)绿色发展的驱动路径具有空间异质性,东部地区绿色发展驱动路径具有一致性和完备性,中西部地区驱动路径更加多元和分散。(4)随着时间的推移,绿色产品需求和绿色消费能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上述研究结果,该研究提出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选择最佳绿色发展路径:高水平绿色发展地区要在深化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协同发展,低水平绿色发展地区需明确自身发展短板,集中优势资源突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方面制约绿色发展的关键因素。
2024年08期 v.34;No.288 114-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3K] [下载次数:34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