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目标

  •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进展量化评估方法体系研究

    孙新章;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是中国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专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国务院共批复了太原、桂林、深圳等11个城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一直以来,对示范区建设进展以定性描述为主,但从加强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实际需求看,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示范区建设进展量化评估方法体系。基于此,该研究借鉴国内外有关SDGs进展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结合示范区建设定位,研究提出了包括示范区活跃度和可持续发展指数两个维度的示范区建设进展量化评估方法体系,基于各地提供的数据资料,对示范区建设进展进行了探索性评估。活跃度评估结果表明,2022年各示范区活跃度差异明显,承德、海南藏族自治州、湖州、郴州和临沧分值较高,表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可持续发展指数分析结果显示,2022年湖州和深圳的指数显著高于其他示范区,得分达89分以上,其他示范区介于71~82分之间;多数示范区在SDG1、SDG6、SDG7、SDG13、SDG16等目标落实方面进展良好,在SDG9、SDG15、SDG17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05期 v.34;No.285 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14K]
    [下载次数:39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50 ]

资源可持续利用

  • 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问题检视与规范建构

    黄锡生;王中政;

    国土空间不仅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空间,也是包含了社会关系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空间和权域空间,意味着国土空间规划不再仅是介入空间生产的技术治理工具,而是成为体现国家意志和政府目标的施政方式。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法治化是国土空间规划取得合法性的基本依托,也是证成其公权干预私权正当性的重要方式。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的实质内涵是“良法善治”。“良法”表现为体系上的完整性、内容上的科学性和功能上的指引性;“善治”则需要构建横向联结的整体性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之道以及纵向传导的“压力-反馈”型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之道。受制于内在和外在因素,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面临着顶层设计付之阙如、规划法治基础薄弱以及央地事权划分不清等多重困境。国土空间规划中所蕴含的权利、权力内容及其复杂关系,决定了以“权利-权力”为核心范畴的法权结构主义对其具有更充分的解释力。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宜依循“空间权力-空间权利”的逻辑展开。空间权力是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建构的基础。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力体系包括空间发展权的供给、空间规划权的配置以及空间管理权的创设,在权力配置上应体现出整体性、对应性和公共性。空间权利是国土空间规划法治化建构的目标。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空间权是包括狭义空间权(空间物权)和空间人权的复合性空间权利。空间权的复合属性及其立法缺失,以及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可诉性难题,亟待构建以“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为核心的空间权利救济体系。

    2024年05期 v.34;No.285 9-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9K]
    [下载次数:44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9 ]
  • 地缘政治与战略资源产业链重构——以关键稀土矿产和材料为例

    杨丹辉;高风平;刘思艺;弓宇峰;

    大国清洁能源转型尤其是快速扩张的电动汽车、风电等产业刺激了稀土等战略资源需求,稀土产业链成为中美地缘政治竞争的焦点领域。该研究基于法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方法,从全球治理的经典范式出发,考察美国力推全球稀土产业链重构的深层动因及地缘政治影响,在美国地缘战略“产业链控制”与“联盟制华”两大特征下,揭示中美稀土产业链脱钩与全球“双链”格局、美国“三大法案”与清洁能源产业体系主导权、中美大国博弈与日本产业安全等重要政治经济关系之间的底层逻辑和战略呼应。研究发现:(1)在产业链控制方面,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去稀土化”与美西方“去中国化”的产业链布局导向相互加持,共同推动形成全球战略资源“双链”格局;(2)在与盟国联合制华方面,美国要求日本等盟国分担与中国地缘竞争的“缔盟”责任,而日本出于自身利益高度介入全球稀土产业链重构,由高度依赖中国稀土进口转向深度参与美国主导的全球稀土产业链;(3)美国出台“三大法案”是其一贯以国内法塑造地缘关系又一力证,背后的深层动机在于通过重塑战略资源产业链,掌控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主导权。为应对日益升级的战略资源大国博弈,要立足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方面利用好产业链中前端的资源和产能优势,创新引领战略资源产业链自主延展;另一方面强化战略布局,整合全球关键矿产资源,丰富反制手段,不断增强稀土等重点产业链韧性,提升国家战略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2024年05期 v.34;No.285 19-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5K]
    [下载次数:115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25 ]
  • 城市群设立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基于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编制批复的准自然实验

    谢皖东;赵爱栋;马贤磊;

    土地利用效率是衡量地区土地资源配置与优化程度的表征,城市群区域土地利用及配置将在政策影响下发生重构,土地利用效率的优化程度成为评估该政策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此,梳理城市群设立与土地利用效率的理论关联机制,明确其内在作用机制及其空间分异显得尤为必要。该研究首先从城市群设立的政策路径出发,构建了城市群设立影响土地利用效率的理论分析框架,探讨了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产业集聚、技术创新的中介作用,以及围绕地理、制度、经济差异的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以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编制的批复与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9—2020年全国24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利用交错双重差分模型检验了城市群设立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最后基于3类作用途径的中介效应检验、基于“中心-外围”的多类型空间距离异质性效应检验进行了影响机制分析。研究发现:(1)城市群设立对土地利用效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该作用效果在国家级城市群设立后得到延续与加强。(2)国家级城市群设立对土地利用效率的作用存在公共服务供给、产业集聚、技术创新3类中介效应;在政策时点调整后仅存在产业集聚与技术创新两类中介效应,且作用效果与国家级城市群设立一致。(3)国家级城市群对土地利用效率的促进作用随地理空间距离增加、制度距离的分割表现出增幅被略微抑制的空间异质性;在政策时点调整后该促进作用表现为仅随经济距离增加而被略微抑制的空间异质性。基于以上结论,提出进一步依托城市群资源调配加强区域公共投入,契合产业集聚与科技创新合理分配产业布局与分工协作,强化区域体制改革与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均衡的政策建议。

    2024年05期 v.34;No.285 34-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0K]
    [下载次数:129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39 ]
  • 中国陆上风电开发土地需求的定量研究

    张力小;陈云钊;张鹏鹏;李雨芩;武子凡;杨娜;

    随着气候变化、能源短缺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大规模开发可再生清洁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其中,陆上风电以其技术成熟、安全高效的优势,在全球能源转型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风能资源具有能量密度低、不稳定和空间分散等特点,大规模开发陆上风电需要大量土地资源支撑。为保障碳中和目标下风电发展的土地资源需求,该研究对中国陆上风电的土地占用情况进行了定量研究。首先,以排他性为界定标准,从时空维度重新划分了风电场土地占用类型。其次,融合样本参数法和α形状算法,分类核算了中国现有陆上风电场的占地面积。最后,综合考虑风电技术发展趋势,系统模拟预测了碳中和目标下不同发展情景的中国风电用地需求。结果表明:(1)基于排他性原则,风电场总占地面积在空间维度上可分为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两部分;直接影响区域在时间维度上可分为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2)2022年中国陆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占地、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和直接影响区域占地面积分别达到48.28 km~2、352.08 km~2、1 234.86 km~2和1 638.81 km~2。(3)2022年中国陆上风电场间接影响区域占地面积和总占地面积分别达到了9.81×10~4 km~2和9.99×10~4 km~2,总占地面积几乎与全国城镇总用地面积相当。(4)与当前技术水平情景相比,技术进步与风机换代情景下,2060年中国风电各类用地需求均有大幅下降,且用地需求在2050年前后达到峰值,风电机组的大型化替代对土地资源的节约潜力巨大。因此,完善风电建设用地标准、提升风电开发用地效率、统筹推进海上风电建设,是协同风能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路径。

    2024年05期 v.34;No.285 46-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54K]
    [下载次数:34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1 ]
  • 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的结构与质量研究

    张瑛;李忠辉;张力;

    海洋渔业资源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近海渔业资源,对于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至关重要。为了探究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的结构与质量变化情况,该研究基于1990—2020年中国近海捕捞统计数据和海表温度(sea surface temperature, SST)变化数据,通过计算分析中国近海各渔区(渤黄海渔区、东海渔区和南海渔区)渔获物的平均营养级(mean trophic level,MTL)、各渔区渔业均衡指数(fishing-in-balance index,FIB指数)与人为捕捞活动、SST变化之间的关联性,探究人为捕捞活动、SST变化对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结构与质量变化、渔业生态系统健康的影响。结果表明:过去30年间,中国近海各渔区的渔获量和FIB指数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渤黄海和东海渔区的MTL呈现显著下降趋势,南海渔区的MTL呈现微弱增长趋势。人为过度捕捞已影响到渤黄海和东海渔区的渔业资源结构与质量,导致低营养级鱼类占比逐渐升高,渔业资源质量显著降低,但对南海渔区影响不大。受到气候变化影响,在渤黄海渔区5—6月和东海渔区9—11月,海温增暖抑制高营养级鱼类生长,导致渔业资源出现结构向低营养级鱼类变化、质量大幅下降的趋势,但在南海渔区,海温变化对MTL没有影响。人为捕捞对中国近海渔业生态系统健康影响不大,主要是由于渔获量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平衡作用。海温变化对渤黄海、东海渔区的渔业生态系统健康影响也较小,南海秋季海温增暖则有利于其渔业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基于研究结果,作者提出了改善中国近海各渔区渔业资源结构,提高渔业资源质量,提升渔业生态系统健康的相关建议,为中国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管理借鉴。

    2024年05期 v.34;No.285 58-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52K]
    [下载次数:57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4 ]

应对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

  • 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中国生态敏感性的影响分析与改善路径——基于响应曲面法

    安敏;韦雅倩;何伟军;方雪;黄进;

    生态敏感性是指生态系统对外界干扰的反应程度。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日益加剧,二者分别以单独和交互作用的方式影响生态敏感性,进而暴露出整体或区域性的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因此,厘清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生态敏感性的影响程度,并分级进行改善,有利于提升地区生态环境的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该研究以中国31个省份为研究对象,基于2001—2020年的气象、遥感和统计数据,构建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和生态敏感性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提取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因子,利用响应曲面法(response surface methodology,RSM)分析各地区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单因子及交互作用对生态敏感性的影响,并以包含生态和气候敏感性的复合敏感值为依据,划分优化区、管控区和治理区,探究了敏感值较高的治理区的改善路径。结果表明:(1)中国生态敏感值在时间上呈波动下降态势,2001—2020年总体下降了2.2%;空间上呈现出“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空间布局,与2001年相比,2020年重度敏感及以上的省份数量减少了7.1%。(2)经济发展、气候变化、人口规模对不同省份生态敏感性的影响存在差异,受单因子影响的省份占比分别为77.4%、67.7%和54.8%;因子交互作用中,负交互效应占比为69.6%,说明大部分因子对另一因子影响生态敏感性的效应产生反向作用。(3)为减少气候变化对生态敏感性的负面影响,针对治理区内自然条件和发展速度不同的区域,需要有针对性地协调经济发展或人口增长,以确保在生态承载范围内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4年05期 v.34;No.285 69-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5K]
    [下载次数:58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1 ]
  • 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国际化路径选择——气候与贸易政策联动的视角

    曾盈盈;冯帅;

    在全球气候治理与贸易政策联动的新形势下,主动、系统且有序地推进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国际化至关重要。现有研究多从制度自足和国际适应的角度,关注国内碳市场建设和国际背景变动下的“点对点”应对,难以有效回应新形势下中国的经贸利益需求和提高低碳竞争力与全球治理地位的战略需求。鉴于此,该研究通过系统分析新形势下中国碳市场面临的三重挑战,从法学、经济学等跨学科视角,识别中国特色碳市场国际化的内涵与指导原则,在梳理碳市场国际化的规范基础(即国际法基础与低碳准则)和实践基础(即国内外碳市场国际化的实践与全球竞争态势)的同时,评估了不同国际化路径的技术可行性、合法性、经济效益和政治可接受度等,进而提出了中国碳市场国际化的“三阶段”目标与推进路径。研究表明:(1)在气候和贸易政策联动视角下,中国碳市场国际化的关键在于借助中国的经贸影响和低碳合作,体系性地推进相关低碳标准的国际化。(2)有别于欧盟等境外碳市场的国际化,中国特色碳市场的国际化强调气候正义与减排效率的互动,并在减排承诺和自身发展需求下寻求中国利益与全球利益的平衡。(3)在境内外强制减排市场、自愿减排市场、贸易与减排交叉场域、碳成本承担交叉场域中,碳市场国际化的阶段性目标、实施主体和推进路径存在显著区别。该研究为国家、区域和城市等公共规制主体通过碳市场手段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为中国企业、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等私人规制主体参与全球碳“软法”治理提供了学理支撑。

    2024年05期 v.34;No.285 80-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2K]
    [下载次数:86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7 ]
  • 生态系统碳汇的法律概念及其权利构造

    刘颖;丁霖;

    在碳中和持续推进背景下,由林业碳汇、草原碳汇、海洋碳汇等环境要素碳汇转向生态系统碳汇已成发展趋势。保护碳资产和碳汇收益,推动碳汇交易运转必须在法律层面确认生态系统碳汇权,而碳汇法律概念混淆致使确权困难。生态系统碳汇权蕴含着独立的碳汇价值,无法依附于林权、碳权而存在;且生态系统碳汇与环境要素碳汇既是“集合-单元”式关系又是涵摄式关系,法定生态系统碳汇概念不仅能形成独立的生态系统碳汇权,亦能够为环境要素碳汇概念法定提供范式。生态系统碳汇确权面临法律属性不明、收益主体不明和具体内容模糊等问题。确权的路径在于:首先,明确生态系统碳汇的法律概念为“生态系统碳汇,即经营管理者通过实施自然资源创造、管理和保护,在该生态系统中获得吸收温室气体的碳汇容量的总和。经核证后,经营管理者获得可交易的生态系统碳汇,并依法享有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次,判定生态系统碳汇作为一种容量具备无形财产的属性,生态系统碳汇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碳汇经营管理者为权利主体享有收益;权利内容包括主体通过经营管理行为占有生态系统碳汇,能够对其进行交易、质押、抵债,且主体的处分权应受到严格限制。最后,应当在应对气候变化法和其他专门法中合理纳入生态系统碳汇的内容,形成“从集中到分散”的入法路径。

    2024年05期 v.34;No.285 92-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9K]
    [下载次数:54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9 ]
  • 绿色创新与绿色金融支持共生的空间溢出效应

    张佐敏;吴英珏;王红蕾;

    绿色创新与绿色金融是低碳战略的双引擎,对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影响。该研究基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背景,利用共生模型测度了2004—2019年各低碳城市的共生水平,采用空间杜宾模型研究了政策实施前后不同绿色金融支持对绿色创新企业的直接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1)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后,大部分低碳城市的共生水平都有所提升,低碳城市内部的政策性、银行业、保险业和碳金融支持均能促进绿色创新企业的发展。(2)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实施后,低碳城市之间的政策性、债券业和基金业金融支持表现出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但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空间溢出效应略有下降,而碳金融支持却表现出负向的空间溢出效应。(3)机制及经济后果检验发现,绿色金融支持通过增加低碳城市的研发强度来促进绿色创新企业的发展,进而提升城市绿色产业的创新程度。因此,在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绿色金融支持对绿色创新企业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各低碳城市应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拓宽绿色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各低碳城市应加强企业之间的绿色技术创新交流,推动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进而促进绿色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运用,打破绿色技术创新的省界壁垒。

    2024年05期 v.34;No.285 102-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8K]
    [下载次数:152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7 ]
  • 数字经济对制造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溢出效应

    陈福中;蒋国海;董康银;

    制造业绿色转型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其提供了新动力。该研究以中国277个城市2011—2021年的平衡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利用包含非期望产出的超效率SBM模型测算城市层面的制造业绿色转型成效,并基于熵权法测度城市层面数字经济指数,而后运用广义嵌套空间模型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制造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得到基本结论后,进一步应用中介效应模型以及两区制空间计量模型深入分析数字经济作用于制造业绿色转型的中介机制和调节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城市间的制造业绿色转型呈现出空间聚集特征,具体表现为虹吸效应,即一个城市制造业绿色转型不利于其周围城市的制造业绿色转型。(2)数字经济不仅显著促进本城市的制造业绿色转型,也会促进其周围城市的制造业绿色转型,这一结论经过一系列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3)机制分析发现,数字经济对制造业绿色转型的促进作用经由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和提高绿色信贷3个途径发生。(4)调节因素分析表明,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绿色转型之间的关系受到能源效率的调节,较低的能源效率削弱了数字经济的作用。该研究从资源和信贷方面完善了数字经济-制造业绿色转型关系中的理论机制,并从能源方面探究该关系中的调节因素,其空间计量模型也全面考虑了地理因素和经济因素造成的空间相关性。基于研究结果,该研究提出了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提高能源效率、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优化绿色信贷的相关建议。

    2024年05期 v.34;No.285 114-1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2K]
    [下载次数:332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23 ]

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

  • 环境规制对长江经济带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传导机制

    成金华;彭昕杰;李静远;张浩希;詹成;

    工业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在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的必然要求。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新发展格局下,探讨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传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以2005—2019年长江经济带10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将技术投入和产业结构作为中介变量,使用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环境规制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介效应,并采用动态门槛模型探讨了不同门槛变量水平下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差异。研究发现:(1)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技术投入和产业结构均在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中具有部分中介效应。环境规制有助于提升技术投入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对经济发展质量产生正向影响。(2)门槛模型的结果表明,技术投入和产业结构作为环境规制的门槛变量时,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门槛效应。在高技术投入、产业结构落后的区域,环境规制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3)门槛效应异质性结果表明,技术投入和产业结构变量的门槛效应存在时间异质性,技术投入政策导向和产业结构刚性等因素会影响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推动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实施。(2)提高技术投入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3)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4)明确环境补偿和专项治理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规制协同发展。

    2024年05期 v.34;No.285 126-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1K]
    [下载次数:170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6 ]
  • 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徐洁;李琳;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简称)作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一项制度创新,旨在提高环境司法效率和环境治理质量,但鲜有研究关注环境司法改革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鉴于此,该研究借助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作为准自然实验,以2004—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探究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1)环保法庭的设立对企业绿色转型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体现为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水平增强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该结论经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机制分析表明,环保法庭的设立通过强化企业外部约束与提高企业内部动力双重途径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外部约束机制包括削弱政企合谋导致的治理失灵,以及增强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治理的软约束。内部动力机制包括降低企业绿色转型面临的融资压力,以及提高企业技术改进过程中的创新效率。(3)异质性分析发现,环保法庭的绿色转型效应对污染行业、民营企业以及有环保背景CEO的企业影响更为突出。该研究表明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绿色转型的积极影响具有持续性,不会因为潜在的转型成本而挤出绿色创新活动,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了一条激励相容的法制途径。因此,应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加强跨流域、跨区域环境司法联动,探索司法、行政和社会组织协作模式,完善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相协调的综合治理机制,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的同时激发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共治的内生动力。

    2024年05期 v.34;No.285 137-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3K]
    [下载次数:154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17 ]

社会·经济·生态

  • 高铁连通对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王雨飞;王云辉;许可;曹清峰;

    创新主体之间的跨区域合作是应对并解决现有企业创新需求的有效手段,是发挥创新合力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重要形式。该研究从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的视角,基于2005—2019年高铁连通与“企业-城市关系对”的合作专利申请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高铁连通促进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企业所在城市与合作对象所在城市高铁连通显著提升了企业合作专利申请的数量,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检验、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稳健;(2)在高铁连通影响下,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对象的数量明显增加,但主要分布在近距离及近距离的中心城市范围内,整体呈现“散中有聚”的空间收缩效应和空间分级效应;(3)高铁连通还使得企业合作创新质量得到提升,将近距离范围内的低质量合作创新转化为高质量的合作创新,呈现空间上的分层效应。进一步研究发现:(1)高铁连通主要促进了非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创新,而对制造业企业的促进效果不显著;(2)高铁连通使国有资本背景的企业跨区域合作专利申请的数量得到提高,而对民营、外资和其他企业的影响不显著;(3)高铁连通更能提高规模较大企业的合作创新水平,但对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作用不显著。该研究结论可为国家推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新思路;建议持续优化完善高铁主干及支线网络布局,将更多潜力城市接入高铁网络。

    2024年05期 v.34;No.285 149-1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8K]
    [下载次数:12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15 ]
  • 共生共荣:工业智能化发展与包容性绿色增长

    周锐波;吴云峰;宋佳晞;

    为满足人民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现实需要,城市经济建设应立足于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即城市应以更加绿色、更具包容的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下,以工业机器人应用为表征的工业智能化为推动中国城市绿色包容发展提供了契机。该研究在构建全域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科学测算城市包容性绿色增长水平的基础上,基于2007—2020年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的工业机器人应用数据和中国城市层面数据,运用多种模型实证考察工业智能化发展对城市包容性绿色增长的影响效应和内在机制。研究发现:(1)工业智能化发展显著促进了城市包容性绿色增长,该影响在财政支持水平较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以及创新创业活力较大的城市表现更为明显,且在地理区位特征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2)就作用渠道而言,工业智能化主要通过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两种渠道实现;(3)工业智能化发展对城市的包容性绿色水平提升具有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如果能有效实现带动作用,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有效提升。该研究力图丰富有关工业智能化发展促进城市包容性绿色增长的经验证据和实证,为城市智能制造发展和经济包容性绿色增长提供政策参考。

    2024年05期 v.34;No.285 162-1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7K]
    [下载次数:15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8 ]
  • 对外直接投资对中国城市韧性的影响

    吉生保;魏姗姗;王丁玄;

    强大的本土投资能力是维系城市韧性的重要力量,而对外直接投资作为本土投资的海外转移,是否挖了中国城市韧性的墙角?该研究利用2008—2021年中国272个地级市面板数据,研究对外直接投资(OFDI)及其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二元边际)对城市韧性的影响和传导机制。研究发现:(1)OFDI及其二元边际显著提升城市韧性,其中扩展边际对城市韧性促进作用更大;(2)分城市规模来看,大城市OFDI对城市韧性的提升作用强于中小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分别在OFDI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上对提升城市韧性有比较优势;(3)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OFDI扩展边际对提升城市韧性有比较优势,中西部地区OFDI集约边际对提升城市韧性有比较优势;(4)在冲击抵御期,OFDI扩展边际对城市韧性促进作用相对较大,在恢复调整期,OFDI集约边际对城市韧性促进作用相对较大;(5)从作用路径来看,OFDI通过增强本土技术创新能力、改善本土产业结构和促进本土产业化和城镇化相融合(产城融合)提升城市韧性,其中产城融合的中介效应更为突出。这意味着:(1)东部地区和大城市的政府工作重点可以放在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打造城市名片上面,中部地区和中小城市的政府工作重点可以放在培养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上面,彼此错位发展;(2)在冲击抵御期,甚至在前冲击抵御期,各级政府就应该未雨绸缪,向行业龙头企业发出预警,有针对性地帮助其对冲冲击,重点通过各类双边协定和投资安排,与东道国一道通力合作,在恢复调整期,各级政府的重点应该放在进一步完善自身制度建设上面,通过完善本土营商环境,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企业想走出去,能走到更多的地方去。

    2024年05期 v.34;No.285 175-1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3K]
    [下载次数:116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2 ]
  • 偏向性减量目标约束的农业绿色创新效应:基于化肥零增长行动的实证

    杨福霞;甘伟铭;

    科学刻画偏向性减量目标措施通过产业链传导、进而影响农业绿色创新的内在机制,对于系统推进中国农业发展方式的绿色化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构建两部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理论上演绎偏向性减量目标约束通过农业生产投入要素绿色化调整,进而影响农业创新部门研发决策的内在机理。其次,将农业绿色专利与县域层面的经济发展数据相匹配,以2015年化肥零增长行动的实施为政策冲击,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评估该偏向性减量措施的绿色创新效应。结果发现:化肥零增长行动显著促进了中国农业绿色专利的增加;经过使用地形起伏度作为工具变量、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稳健估计量、排除政策干扰、改变计量模型和政策内生性讨论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这一效应具有明显的地区异质性,在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越高的地区,该创新效应释放得越充分;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相比,化肥零增长行动对企业和个人的绿色创新活动诱发程度更为显著。最后,对理论模型中关于偏向性减量目标约束措施引发绿色创新效应的两种作用路径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证实,化肥零增长行动主要通过农业绿色技术市场扩大的规模效应,以及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应两种渠道促进农业绿色创新的增加。以上结论表明:需要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化绿色科技体制创新,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完善绿色科技政策保障体系,稳步出台绿色技术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把握好偏向性减量目标实施的节奏和力度,因时因地制定出差异化的减量目标。

    2024年05期 v.34;No.285 186-1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4K]
    [下载次数:83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9 ]
  •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