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强;滕飞;
甲烷是第二大温室气体,其减排已成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议题。尽管全球甲烷减排进展加速,近年来大气甲烷浓度仍在持续增长,表明全球甲烷减排政策力度与减排目标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缺口。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甲烷排放国,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少甲烷排放。但是,目前仍然缺乏对中国及其他主要国家甲烷减排政策进展的系统性回顾,也缺少各国甲烷减排难度的对比分析,这使得现有研究对全球甲烷政策进展现状、各国减排成效、未来减排政策着力点等问题仍不清晰。该研究梳理了全球及主要国家甲烷政策进展,并将中国的政策进展与其他主要国家进行对比分析,厘清了当前政策的主要特点和趋势;比较了中国与其他主要国家的各部门甲烷排放强度以及减排成本,分析了在减排难度存在明显差异的前提下,各国的甲烷减排成效是否明显;简单分析了各国未来进一步加强甲烷减排的政策着力点,评估了所需成本,讨论了各国应当如何采取差异化的减排措施以共同削减全球甲烷排放。研究发现,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甲烷减排方面面临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实施难度,但各部门甲烷排放强度已降至接近或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鉴于当前美欧在全球甲烷治理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中国未来将持续面临较大的国际减排行动压力。建议尽早启动甲烷排放控制战略及减排路线图的制定,结合本国国情,系统谋划甲烷减排政策与中长期目标。
2026年01期 v.36;No.305 77-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74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孙锌;王晨阳;孙露;赵冬昶;王攀;张红杰;刘立涛;王芳;孟凡然;董亮;
动力电池作为全球绿色化转型的关键技术,已成为各主要经济体可持续管理的重点领域。深入剖析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动力电池管理政策,分析相关政策对中国的潜在影响,对于推动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构建了基于生命周期的政策分析框架,系统梳理了1990—2024年中国、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动力电池管理政策,重点刻画了中国和欧盟动力电池管理政策的全景图,揭示了动力电池管理政策的时序演进脉络,对比分析了其监管阶段与指标要求,揭示了欧盟电池法的演进特征及相关政策影响。研究表明:全球主要经济体动力电池管理政策在法规数量、监管范围和实施力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反映了各自产业策略和环境政策的多样性。具体而言,中国动力电池管理政策数量较多,侧重于产业链中下游且规制强度偏低;欧盟以《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为核心,构建了覆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政策管理体系且影响力深远;美国和日本目前缺乏对动力电池的直接管理框架。此外,欧盟电池法不断演进,碳足迹的监管边界持续扩大,逐步实现了从“摇篮”到“坟墓”、再到“摇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基于以上研究,中国应积极应对动力电池碳足迹、循环经济和电池数字护照等方面的挑战,同时把握机遇,加速推动中国品牌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品牌转型。为此,建议应从加快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及数据平台、扩大动力电池监管边界、引领国际动力电池管理规则制定、提升中国自主品牌海外竞争力等方面着手,促进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6年01期 v.36;No.305 89-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95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汪涛;周煜华;王歌;刘炳胜;
能源新质生产力是实现能源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该研究构建了包括能源科技生产力、能源绿色生产力、能源数字生产力、能源安全生产力4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测度了2012—2022年中国30个省份能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采用莫兰指数(Moran's I)分析了省级层面能源新质生产力的空间关联特征。在此基础上,该研究应用引力模型构建了省际能源新质生产力空间网络,分析了网络的结构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2012—2022年,能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整体上呈现稳步增长以及东高西低的时空分布特征,其中北京、广东、江苏的能源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2)省际能源新质生产力具有空间负相关关系,“低-高”型集聚的“洼地型”格局占主导。(3)省际空间溢出效应显著,网络中心集中在东部地区,其中上海、江苏、北京位于网络的核心位置。(4)地理邻近、数据要素、政府支持、人力资本和产业升级水平等因素显著影响能源新质生产力空间网络的形成。该研究拓展了新质生产力的理论体系,对因地制宜推动能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实践启示。
2026年01期 v.36;No.305 103-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75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马昀蓓;罗润万;王梦;
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政策的减排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鲜有研究从碳公平视角对政策效果进行讨论。探究如何实现城市间的碳公平以及代际间的碳公平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该研究基于Theil指数测算了2004—2022年中国2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碳公平指数,运用多期DID模型检验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对试点城市碳公平以及代际碳公平的影响。研究结果如下:(1)2004—2022年,中国总体碳公平指数呈下降趋势,省级层面碳公平指数较大的省份不断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陆转移,市级层面碳公平指数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2)相较于对照组,处理组的碳公平指数平均显著降低了0.019,表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有利于促进试点城市碳公平;(3)机制分析表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成本效应、创新效应和预期效应分别通过降低能源消费总量、提高低碳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提高政府发文中绿色低碳词频率来促进试点城市碳公平;(4)进一步分析中,继续测算了各城市的代际碳公平指数,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也显著促进了试点城市的代际碳公平。因此,该研究提出,要借鉴试点经验完善全国碳市场,充分发挥政策的成本效应、创新效应和预期效应,要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创新投入和创新补贴力度,强化专利保护措施,加强绿色引导提升公众与企业环保意识。此外,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保障当代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后代权益,努力实现代际碳公平,完成碳中和目标,构建城市低碳发展新格局。
2026年01期 v.36;No.305 117-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1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杨露鑫;刘玉成;
供应链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关键纽带,是实现整体碳排放减少的核心领域。然而,当前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协同机制缺失以及绿色技术共享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整体碳减排效果。如何促进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碳减排已成为研究的重点。因此,该研究基于2012—2022年的城市面板数据与上市公司匹配数据,从资本跨区域流动的角度,探讨城市协同创新对供应链碳减排的影响机制。回归结果显示:(1)城市协同创新不仅有助于核心企业的碳减排,还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碳减排产生了积极影响。这表明,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核心企业能够引导整个供应链向低碳化转型,实现更广泛的环境效益。在考虑了模型内生性及其他稳健性检验后,这一结论依然成立。(2)机制分析表明,城市协同创新显著促进了企业的跨区域资本流动,尤其是省内城市间的资本流动。这种跨区域资本流动增强了城市群内部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效应,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碳排放。(3)研究还发现,市场集中度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在资源调配和技术创新方面具有更强的能力,能够更好地利用城市协同创新带来的机遇优化其生产流程,在供应链降碳效应中受益更多。此外,环境治理政策与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够与协同创新网络形成合力,有力推进供应链碳减排。该研究为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中国“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2026年01期 v.36;No.305 127-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8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黄宏斌;张娴婧;张玥杨;
随着气候问题日益严峻,缓解极端气候变化的需求日益迫切,政策措施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手段。然而,气候政策的多样性和实施节奏的复杂性进一步凸显了气候政策的不确定性,加剧了企业的环境合规与经营压力,并对其绿色创新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如何重构绿色创新逻辑以有效应对气候政策波动,已成为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成为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该研究以2008—2023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企业层面的气候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并考察其对企业绿色协同创新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理。研究发现:(1)气候政策不确定性会显著提升企业绿色协同创新,在通过多种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2)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气候政策不确定性通过“环境成本提升”和“风险承担降低”效应有效驱动企业以协同方式开展绿色创新。(3)基于“技术-组织-环境”框架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表明,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开展了海外业务及外部环保执法强度较大时,气候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绿色协同创新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4)细分绿色协同创新类型的检验结果显示,气候政策不确定性对实质性绿色协同创新与策略性绿色协同创新均具有促进作用,且对前者的正向影响更大。(5)经济后果检验发现,气候政策不确定性在促使企业选择以协同方式开展绿色创新后,显著提升了企业未来一至三期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未来三期的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结论为企业在不确定的气候政策环境中以协同方式谋求出路,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2026年01期 v.36;No.305 137-1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1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李涵伟;胡申渝;张雄;
在“双碳”目标下,农业系统固碳减排已成为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有力手段,也是降低农业碳排放的有效途径。该研究基于2014—2022年湖北省13个地级市(州)及3个省辖县级市(以下简称16个地级市)的农业碳排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探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碳减排效应及其内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湖北省16个地级市在农业碳减排上取得显著成效,各地级市的农业碳排放量呈下降趋势,其中部分地区的碳减排幅度达到20%。(2)基准回归结果显示,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能有效减少农业碳排放;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双边缩尾处理、滞后一期分析以及增加控制变量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碳减排效应仍然显著。(3)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对农资投入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并能显著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同时,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对农业碳排放的增量作用在1%的水平上显著,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碳排放的减量作用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投入以及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发展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抑制农业碳排放的内在机制。(4)通过异质性分析得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碳减排效应在丘陵地区表现显著,而在平原地区不显著。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越大,其农业碳减排效应越明显。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应通过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支撑体系,实施区域差异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策略及制定农业碳减排财政补贴政策,从而持续促进农业碳减排。
2026年01期 v.36;No.305 151-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0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魏旭;王萧;
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加速重构背景下,“双碳”目标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催生了碳汇司法适用的创新需求。国家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地的核心载体,其碳汇司法适用既关乎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又涉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是衔接生态保护与气候治理的关键领域,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将碳汇司法适用及国家公园碳汇特殊性作为核心研究对象,系统检视现行法律框架的制度漏洞,探究国家公园碳汇司法适用的内涵基础、法理逻辑与现实困境,并构建规范化路径。当前国家公园碳汇司法适用存在三重困境:一是碳汇司法适用规则与生态修复责任体系存在规范冲突;二是国家公园碳汇的生态稳定性、跨区域等特殊属性缺乏专门制度保障;三是司法实践中适用范围、位阶与核证标准呈现碎片化特征,且核算标准不统一。对此,应基于“生态修复优先、制度自主性、效率等价”三重原则搭建制度基石,采用“中央立法+一园一法”的立法模式,明确国家公园碳汇司法适用的优先次序、限定范围与科学核证标准,最终形成碳汇一般适用、国家公园碳汇优先适用的双阶模式。理论层面,为环境司法理论提供国家公园碳汇司法适用新范式,丰富碳汇治理与生态修复研究;实践层面,既为完善碳汇司法适用制度、规范国家公园生态修复行为提供可操作路径,也为全球环境治理转型升级贡献中国智慧,助力“双碳”目标法治化推进。
2026年01期 v.36;No.305 161-1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7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