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志强;桂凡;张忠民;
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现有研究尚未对《环境保护法》在法典化过程中的历史坐标作出深度回答,也缺乏对《环境保护法》到生态环境法典转向的系统性梳理。对此,要从法典层面对其进行全面观测,厘清其发展脉络和发展向度,实现从环境基础法到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的历史性转向。40多年来,《环境保护法》经历了从应对法到综合法再到基础法的3大历史性转变,逐步成为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的核心支撑。2014年修法框定了《环境保护法》基础法的地位,体现了公众健康一元论立法目的的趋向、形成了原则与规则架构的篇章布局、拓展了生态和经济面向的作用领域、建立了统一监管等机制的具体内容,效能显著。面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基本法定位的更高要求,《环境保护法》仍存在一些不足,须进一步整合体系逻辑主线、明确权利义务等基本范畴、优化督企督政等机制、完善共治共享等治理结构,实现系统性的制度跃迁。从《环境保护法》到生态环境法典并不是单纯的技术性改造或体系化升级,而是生态环境治理范式的重大变革,其应当实现空间的多维延拓:价值目标上,整体确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统合多元目标和领域;基本范畴上,正面系统规定公民环境权,设计与环境保护义务相互耦合的规范结构;机制设计上,强化预防机制与协调机制的运用,构造以二元机制为中心的体系制度;责任形态上,创制专门性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作为与传统法律责任互补的规则安排。
2025年12期 v.35;No.304 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7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胡泽弘;于文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体现了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理性。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理性是环境法调整社会关系时的基本价值立场。研究回顾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理性的内涵、特点与方法。研究发现,《环境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政府-企业”一体监督、“党委-政府”共同担责的方式健全了生态环境监督机制,通过刚性执法措施确保了生态环境法制有效实施,通过公众参与促进了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从内涵层面看,《环境保护法》实施所蕴含的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理性具有法律实践理性与生态实践理性相统一的内在规定性。其中,前者提供了建立在价值层级与制度体系上的法制实施框架,后者提供了优化实施与价值调适的视角。从基本特点层面看,生态环境法治的实践理性立足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实践、借鉴国际生态环境治理经验,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提供了机制和方法的借鉴。从法律运用层面看:一方面,应当基于保护优先理念规范法律适用,在生态环境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规范裁量权,合理适用原则和政策等要素;另一方面,应当基于适度调适理念优化实施机制,确保法律的实施规范性并发挥法律的统摄功能。研究以《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视角分析了生态环境法治的实践理性意蕴,对新时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理念和方法等学理问题进行了探索。
2025年12期 v.35;No.304 1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2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周骁然;
标准制度是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制度的构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框架下标准制度发展演进历程的法典化延续。如何在法典内设置标准制度规范是法典编纂中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该研究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和文本分析方法,认为法典内标准制度规范的设计,既需要遵循制度演进规律,也需要全面回应现实挑战。通过梳理和总结197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框架下标准制度的演进历程,发现标准制度的发展在基本逻辑、外部架构以及体系功能3个层面呈现出共性规律。同时,立足法典编纂目标和标准管理实践,指出法典标准制度规范设计面临的四大挑战:外部架构冲击、类型体系规范仍需协调扩容、制定修订规范亟须强化约束、实施审查规范有待补强缺项。最终,针对生态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制度规范的设计方案提出以下建议:(1)架构体系上,应该确立“以标准化立法为基础框架、以法典中生态环境领域标准规范为系统呈现、以非法典单行立法中标准规范为补充、以分领域部门规章为具体延伸”的外部架构;在法典内部依循“总-分”结构,分层设置不同层次的法典标准制度规范。(2)总则编应该通过优化拓展类型体系规范、补充完善制定修订规范以及结构补强实施审查规范,确立具有基本制度性质的共通性规范,实现对分则各编和单行法的全面统摄。(3)分则各编应该根据“适度法典化”的不同安排,差异化设置分编领域内的共通性规范、衔接性规范以及具有引领性、补白性功能的创新性规范。
2025年12期 v.35;No.304 19-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5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吴凯杰;
现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的不足日益凸显,亟待借助当下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契机加以反思与完善。在此背景下,该研究全面考察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的立法与实践发展,以识别制度缺陷,进而采用“政策目标-制度重构-立法完善”的分析框架寻求问题解决方案。研究发现,现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存在重事后应急处置而轻事前风险防控、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不足、未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等问题,需在生态环境安全目标下确认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价值、重视生态环境风险的事前预防、统筹多类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构建从事前到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针对现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存在的问题,该研究提出了如下完善建议:(1)构建以生态环境法典专章、专门行政法规为核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体系;(2)生态环境法典专章应当重点突破突发事件应对一般立法的局限,确认生态环境安全目标、完善部门协同体制机制,创新规定适应突发环境事件特性的重点制度;(3)专门的行政法规应该重在细化与落实法典专章规定,界定与制度措施相适应的适用范围、加强事件分级的生态环境考量、提升企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与约束力、明确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信息上报职责、强化应急响应中的跨区域与跨部门协同,以及细化事件调查与后评估规则。
2025年12期 v.35;No.304 30-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9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邱涛韬;
环评区域限批是遏制区域污染扩张的关键行政手段,具有内部行政约束与外部干预效应的双重特征,其权力制约问题亟待立法回应。然而,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中央层面的法治化完善进程相对迟缓。在此背景下,该研究聚焦于探讨地方立法能否在中央立法不足的情况下,承担起约束环评区域限批权的功能。研究系统梳理了中国31个省份的81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9部专门规范性文件,从决定主体、实施对象、适用情形和执行监督4个维度展开分析。结果显示,地方立法并未实现对限批权的有效约束,反而普遍呈现扩权趋势,具体表现为:限批决定主体层级下移,实施对象范围扩大,适用情形显著增多以及有效监督机制缺位。为进一步探究扩权倾向的形成机制,研究运用多源流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环境治理与社会经济多源数据,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识别关键条件。研究发现,高污染物排放量是推动地方立法创新的基础因素,而地方立法是否走向扩权,则取决于环境执法资源、工业企业议价能力、公众环境需求及地方环境立法活跃度等多重条件的耦合作用。在污染排放压力大、公众环境诉求高而企业受影响较小的地区,地方立法更倾向于扩大环评区域限批权。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建议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应明确设定对环评区域限批权的约束机制,并对地方立法在此领域的扩权予以严格限制,以规范权力运行。
2025年12期 v.35;No.304 39-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4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任洋;杨佳锐;王社坤;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是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中国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即将迈入法典时代之际,有必要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进行全面的回顾,完成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法典化升级。该研究通过对2015—2024年案件数量、处罚金额、时空分布的相关数据以及典型案例的分析可知,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已成为遏制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的利剑。一方面,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实施显著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降低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反弹率,缩短了持续性违法行为的整改周期;另一方面,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适用范围逐步拓展,制度示范效应日益凸显。然而,通过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实践的检视,可以发现其存在诸多问题:按日连续处罚因制度设计漏洞,引发执法误解,导致制度功能逐渐偏离;环境法律责任形式的多样化压缩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适用场景;兼具执行罚外观与秩序罚内核的法律定性与制度设计导致适用规则烦琐复杂。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未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进行实质性调整,后续修改应该进一步明确按日连续处罚与其他行政责任的关系及其在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中的定位;设置按日连续处罚向其他执法手段的转换机制,改变不可反驳的计罚期间推定规则;将按日连续处罚与初次违法处罚剥离,重构“拒不改正”的认定标准。
2025年12期 v.35;No.304 51-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4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孔庆江;于占洋;
气候变化治理虽已成为国际法治的核心议题,但国际投资规则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往往制约东道国实施碳定价、能源补贴调整和碳市场扩张等政策。如何平衡投资保护与气候变化治理需求?有研究将例外条款视为应对之策。但该方案存在两大困境:第一,其虽可为东道国提供抗辩空间,但效果有限。其条款措辞模糊、适用标准不一、仲裁庭解释高度不确定,使东道国难以预期其抗辩能否成功。在此基础上将气候变化治理需求纳入其中不仅未能缓解矛盾,反而因措施复杂性而进一步加剧对文本适用的歧义。第二,如何与既有数千份国际投资协定进行对接?毛里求斯模式及肯定性抗辩/排除条款方案在条约属性、适用边界和促进投资流动方面存在局限,难以真正为气候变化治理政策提供稳定空间。与例外条款的强限制性不同,投资便利化措施通过优化行政程序、提高透明度、设立项目库和绿色通道等方式,引导资本流向低碳产业,实现投资收益与气候变化治理的兼容。该路径不削弱投资者权利,而是通过制度激励弥补巨额的气候投资缺口。中国在此方面积累了实践经验,气候投融资试点、绿色金融体系、全国碳市场以及“双碳”立法工程等,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强的政策预期和市场机制支撑。中国参与的最新投资规则亦是嵌入气候变化治理需求的尝试。结合这些实践,应在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中推动便利化与气候变化治理需求的制度化衔接,明确企业参与气候友好型投资项目筛选机制的标准化路径,以期既能保障投资流动,又维护气候变化治理政策的实施空间。
2025年12期 v.35;No.304 63-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6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黄娟;朱梦宵;呼万丽;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绿色低碳贸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该研究基于出口隐含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双重维度,聚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制造业,系统考察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出口隐含碳排放总量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形关系;同时,数字化转型对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该结论在经过多项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机制检验发现,数字化转型通过规模扩张、技术进步与贸易结构优化等路径,在推动出口隐含碳排放总量上升的同时,促进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降低。(3)异质性分析表明:在行业层面,低数字密集度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出口隐含碳排放总量的倒“U”形曲线更为陡峭,拐点对应的数字化水平更高,其数字化转型对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的抑制作用更强;在国家层面,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家更早出现出口隐含碳排放总量变化的拐点,且数字化转型对其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的抑制效应更显著。相比之下,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虽在跨越拐点后表现出更强的总量减排效应,但数字化转型对其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并不显著。鉴于此,政府应统筹兼顾绝对减排与相对减排,分阶段制定精准化的碳减排政策,积极发挥规模经济、技术进步及贸易结构优化在抑制出口隐含碳排放过程中的正向作用;根据制造业数字密集度及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制定差异化的国家及其行业层面政策,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碳减排效应。该研究可为推进制造业出口低碳转型与全球气候治理协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政策启示。
2025年12期 v.35;No.304 73-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3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 - 马德芳;谢禹泽;黄满盈;闫森冒;
在追求良好社会责任形象与市场竞争力的目标导向下,企业提升碳绩效尤为重要。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的绿色生产力,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高标准要求均会对企业碳绩效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基于“双碳”目标背景和新质生产力有关理论,该研究运用生产力两要素理论构建企业新质生产力指标体系,实证分析新质生产力对企业碳绩效的影响,并进一步检验新质生产力的影响路径和异质表现。研究发现:(1)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碳绩效。(2)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通过研发创新和内部控制两个路径对企业碳绩效产生正向影响。(3)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碳绩效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相较于非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碳绩效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相较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碳绩效的提升作用更加显著。根据以上结论提出:(1)企业应积极培育绿色生产力,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投入,以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带动节能降碳;灵活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整合资源,融合创新。(2)企业建立数智化内部控制与碳排放信息系统,在事前决策、事中监控、事后反馈的全流程中管理碳排放,推动数智科技与碳排放管理的深度结合。(3)政府应避免采取“一刀切”式的环境规制,合理调整低碳政策的强度,灵活采用配额机制,建设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评估转化平台,打造绿色低碳金融支持体系,减轻绿色企业税负,健全企业绿色发展奖惩机制和创新激励体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25年12期 v.35;No.304 85-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4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 - 范文娜;王锋;张豪;
气候变化对全球经济金融的影响与日俱增,已成为银行业重要风险来源。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对中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影响机制对于识别和防范气候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运用动态最优规划、静态模型与文献分析法,从理论上探讨气候变化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潜在影响机理,从气候要素波动、气候物理风险指数与碳排放强度3个维度分析气候变化及其风险水平,并以2005—2023年中国220家商业银行与1 124家A股上市非金融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气候变化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直接影响、异质性特征、作用路径与反馈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气温波动与气候风险水平的上升显著增加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且在不同银行类别和气候变化程度下呈现异质性,国有大型银行贷款风险受气候变化影响程度最高,碳排放量较高地区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也较高。(2)从企业层面来看,气候变化通过借贷主体成本增加和收入减少两个渠道推高了商业银行贷款风险。(3)从银行自身来看,气温波动与气候物理风险尤其是极端温度会导致贷款供应量相对过剩、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抵押资产贬值,以及贷款拨备率与资本充足率下降,进而加重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4)商业银行主要通过缩减贷款供应量、提高贷款利率来缓解气候变化对贷款风险的正向作用。相应地,提出了加强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识别与量化、实行差异化监管、加强贷款主体与过程监控、制定针对性且多样化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该研究为商业银行根植于贷款业务中气候风险及传导机制的量化评估与应对提供方法、思路参考和决策依据。
2025年12期 v.35;No.304 97-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3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陈文;吴赢;
在全球气候灾害频发与“双碳”目标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全面理解企业气候风险的微观影响及明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实际效能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该研究基于上市公司年报文本词频统计构建了企业层面的气候风险指数,探讨了气候风险对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的影响,并检验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政策效果。采用2010—2022年的上市企业数据,该研究发现气候风险的提高整体上会危害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的高级化发展。其影响机制在于气候风险的增大减少了企业的研发投入,使得企业偏离专业化经营,降低了企业的薪酬支付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气候风险对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的抑制作用在国有企业、重污染企业、大企业和处于较低产品市场竞争行业内的企业中较弱,而在市场化水平和人力资本供给水平较低地区的企业内更强。同时,物理风险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而转型风险抑制了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进一步分析发现,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政策的推行有利于缓解气候风险对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的抑制作用。该研究就气候风险与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论证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推出的重大意义,为如何推动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
2025年12期 v.35;No.304 115-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8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王成军;冯旭雷;李雷;费喜敏;
农业是主要的碳源之一,提高农业碳利用效率是实现中国“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该研究利用农业碳生产率反映农业碳利用效率,研究中国实施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是否有效地改善了试点地区的农业碳利用效率。首先,利用生产函数,从理论上分析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农业碳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其次,利用2007—2023年27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的面板数据,进行系统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提升了试点城市地区的农业碳生产率水平。(2)试点政策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提高了种植业和畜牧业的碳生产率水平,还表现在提高了畜牧业碳排放占比水平。试点政策传导路径是通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提高了畜牧业产值占比,通过实施科技政策、环境规制政策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等提高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降低物质要素投入碳密度,以及改变要素投入结构,最终提升了农业碳利用效率水平。(3)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改善了种植业各个生产环节和畜牧业各个生产环节的碳利用效率。同时,政策的效果在不同的试点批次、不同的经济发达程度以及不同的农业功能区划之间存在差异性。基于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1)要持续推进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做好低碳发展的长期规划。(2)加强农业技术创新,以更好地赋能农业的高质量发展。(3)因地制宜制定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重点加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非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生产碳利用效率的管理。(4)加强种植业各个生产环节物质投入的低碳化,以及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环节废弃物的管理。
2025年12期 v.35;No.304 129-1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8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陈苏;白云天;穆永清;毛慧;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农业生产系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干旱事件对粮食安全、农户生计及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尤为突出。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微观主体,其气候适应性策略作为关键手段,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获取准确、有效、及时的气候变化信息是提高气候适应性策略的重要支撑。作为专业涉农科技传播主体,政府通过规范化的信息发布和多渠道传播有效提升农户风险认知与应对能力。基于此,该研究利用陕西省786份玉米种植农户微观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与调节效应模型,系统验证了极端干旱事件对农户气候适应性策略的驱动效应,并进一步揭示不同政府信息传播方式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极端干旱事件显著促进了农户采用气候适应性策略,且极端干旱事件发生频率越高、发生面积越大,农户采用气候适应性策略的可能性越高。稳健性检验结果支持了这一结论。(2)进一步分析表明,政府信息传播在极端干旱事件与农户气候适应性策略之间发挥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且相较于传统信息传播,接受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的农户更倾向于采用气候适应性策略。为此,该研究提出应持续强化节水灌溉、抗旱保墒等适应性技术推广,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构建多渠道精准预警网络,精准支持老龄农户抗旱等对策建议。
2025年12期 v.35;No.304 143-1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0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章子琪;张晨宇;张永冀;
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既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内在要求。然而,能源体系与产业结构长期形成的高碳依赖决定了转型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社会经济成本,并对区域经济增长形成潜在约束。该研究首先构建一个包含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替代机制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从理论层面阐述了高碳能源结构在气候治理约束收紧情景下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利用2016年《巴黎协定》签署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1—2022年中国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构建广义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气候目标强化背景下能源结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1)全球气候目标强化显著加剧了高碳能源结构所引致的区域经济增长压力。具体而言,《巴黎协定》签署后,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更高的城市承受了更大的经济增长压力。(2)机制分析表明,该增长压力通过要素投入规模收缩、产业竞争优势弱化与环境规制挤出效应等渠道进行传导。(3)在《巴黎协定》签署后,高碳能源结构所引致的增长压力在老工业基地城市、东部地区与高电气化水平城市中更为显著。(4)进一步研究表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和优化绿色产业准入环境是缓解上述经济增长压力的有效对策。以上发现表明,在全球气候治理框架下,区域能源结构已从传统的静态要素禀赋转变为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路径的动态约束条件。该研究深化了对能源-经济系统动态均衡关系的理论认知,并为新发展阶段协同推进能源转型与绿色增长提供了重要的经验证据。
2025年12期 v.35;No.304 154-1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8K] [下载次数: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