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

  • 新结构碳中和经济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碳中和经济学知识体系

    林毅夫;郑洁;付才辉;

    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结合中国碳中和实践,建构中国自主的碳中和经济学知识体系,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更对实践具有深远指导意义。该研究基于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以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研究对象,构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理论新框架,提出经济社会各系统与碳中和的理论见解,初步形成新结构碳中和经济学这一新学科。该研究表明:(1)新结构碳中和经济学的理论框架由四大部分构成,分别是禀赋系统结构(要素禀赋、能源禀赋和生态禀赋)、“三生”系统结构(生产、生活和生态)、六大关联系统结构(金融、教育、空间、开放、基础设施和制度)以及两大机制系统(市场和政府)。(2)各系统结构存在内生决定关系。禀赋系统结构内生决定“三生”系统结构,“三生”系统结构又内生决定六大关联系统结构;而两大机制系统贯穿于经济社会各系统发展、转型与运行的一系列活动中;各系统结构共同内生决定经济体的碳排放与碳吸收,最终内生决定经济体的碳达峰碳中和。(3)从发展角度看,经济体的禀赋系统结构变迁,会内生驱动“三生”系统结构、六大关联系统结构以及市场与政府结构的相应调整,进而内生推动经济体碳排放与碳吸收的动态变化。(4)从转型角度看,六大关联系统结构的转型内生于“三生”系统结构,“三生”系统结构的转型内生于禀赋系统结构;各系统结构转型过快或过慢均不利于经济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5)从运行角度看,在不同结构状态下,经济社会系统的资源配置对碳中和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发展中经济体、转型中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的资源配置对碳中和的影响各不相同。

    2025年11期 v.35;No.303 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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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零技术经济分析:应对温室气体减排与转型增长

    徐俊;杨瑞丰;

    全球温室气体持续累积与气候风险加剧,使“碳预算”与“时间窗口”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边界。新质生产力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背景下,净零技术(涵盖清洁能源、工业流程再造、非CO2减排与负碳技术)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抓手,但其当前成熟度与扩散速度仍不足以支撑所需路径。为此,该研究提出“净零技术经济分析”框架,强调在强约束情境下通过“路径优化”应对气候危机,借助制度与市场的协同驱动技术进步,以发掘技术的温升抑制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该研究过程:一是基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揭示了新一轮技术周期中技术选择的人为导向与生态文明特征;二是系统梳理了净零技术谱系与成熟度差异,刻画了不同技术在减排与产出方面的异质性贡献;三是基于绿色索洛模型构建了传统与绿色两部门模型,识别了公共部门在投资有序、扩散激励与竞争规制中的作用边界与传导路径;四是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阶段性政策组合与动态纠偏方案。研究结果表明,在净零目标下,优先配置资源于绿色部门有利于中长期实现“减排-增长”协同;当碳预算趋紧且技术扩散受阻时,需要阶段性强化政策干预以降低扩散成本、加速规模化应用。该研究构建了涵盖微观、宏观与周期3个角度,以及企业、市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国际5个层面的净零技术经济学框架,并建议:系统开展多层面净零技术经济问题研究、激励成熟技术商业化与前沿技术研发、完善绿色金融与政府采购机制、通过反垄断与许可开放加快扩散、积极对接国际规则以提升治理能力。研究为实现净零目标与高质量转型增长提供了系统分析工具与政策参考。

    2025年11期 v.35;No.303 16-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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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机器人、ESG信息披露与企业碳减排——来自专精特新上市公司的实证

    韩艳旗;黄克平;

    尽管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在碳减排方面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和改善空间,但其低碳转型普遍面临动力不足、进展缓慢的现实困境。工业机器人是智能制造、节能增效和创新转型的关键核心技术,同时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信息披露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持续性的外部约束和内部监督。这种“技术-制度”双轮驱动模式,能否助力中小企业破解低碳转型困境?作为高水平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验证这一理论框架,提供了理想的样本证据和实践指南。该研究基于2014—2022年专精特新上市公司数据,实证考察工业机器人应用对企业碳排放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专精特新上市公司工业机器人应用程度的提升能够显著减少碳排放量,经过更换变量、构建工具变量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仍然成立。(2)从作用机制来看,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提高工业机器人渗透度能够显著减少能源消耗、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助力企业绿色发展。(3)企业ESG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对工业机器人应用的碳减排效应具有正向调节作用。(4)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业机器人应用的碳减排效应在研发投入较高的企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企业中表现得更加显著。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政府应该依据研发投入、要素密集性的差异,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鼓励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工业机器人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企业也要深刻认识到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提高绿色认知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依托新技术加强ESG管理实践,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5年11期 v.35;No.303 27-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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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碳减排效应: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

    裴馨;

    在全球致力于碳减排的背景下,绿色数据中心作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的核心载体,在促进全社会降碳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研究依据内生增长模型,通过在生产函数中引入数据要素和能源消耗,在消费者效用函数中引入碳排放量等方法,揭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影响碳减排的效果及作用机理。选取2008—2022年中国27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以2015年实施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显著促进了城市的碳减排,且该效应会随时间推移逐渐增强。(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主要通过激励绿色创新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促进城市的碳减排,但其规模效应对城市碳减排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3)从异质性角度来看,相较于非国家枢纽节点城市、非资源型城市和低人力资源禀赋城市,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对国家枢纽节点城市、资源型城市和高人力资源禀赋城市的碳减排效果更为显著。(4)空间溢出结果表明,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对周边城市碳减排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因此,为最大化绿色数据中心的净碳减排效益,一方面,应强化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激励与标准约束,并基于城市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推进策略,重点发挥其在绿色创新、能效提升方面的驱动作用,同时强化试点溢出与区域协同;另一方面,需通过政策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对冲规模扩张的碳排放增量,避免区域发展失衡。

    2025年11期 v.35;No.303 37-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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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脱钩”视角下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评估——来自陕西的实证

    易兰;闫帅;黎凡玮;邓位;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过程中,需兼顾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因而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可理解为经济增长与“污”“碳”排放的双脱钩。陕西省作为中国典型的资源型大省,大气污染治理尚存较大空间,碳排放还在持续增加,而经济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双脱钩问题尤为重要。该研究利用Tapio脱钩弹性系数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评估指标体系,对陕西省2013—2022年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及影响因素进行探究。结果表明:(1)陕西省2013—2015年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2016年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陕西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以减污为主,降碳成效不足,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演变趋势不收敛,主要表现为“相对协同”与“连结协同”,经济增长与“污”“碳”排放仍有较强的相关性。(3)西安、铜川、宝鸡、渭南、汉中、安康等市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效果较好,咸阳、延安、榆林、商洛等市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效果较差。(4)陕西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存在显著的正空间自相关性,主要表现为“高-高”集聚与“低-低”集聚,且协同治理重心存在北移趋势。(5)第三产业增加值、绿色创新与年降水量对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有正向影响,能源消费总量与年平均温度对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有负向影响。这些结论表明,陕西省应加强对碳减排的重视,以降碳带动减污,并从源头进行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转型,摆脱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5年11期 v.35;No.303 48-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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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候损害司法救济框架构建——基于典型案例的类型化分析

    宋亚容;汪劲;

    随着《巴黎协定》及其后续机制的推进,“损失与损害”逐步被确立为与减缓和适应并列的核心议题,成为全球气候治理框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诉讼(以下简称气候损害诉讼)因案件的复杂性、诉讼主体的多样性等,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基于此,该研究采用类型化分析方法,从诉讼请求、法律责任、诉讼主体与损害类型4个关键维度出发,对代表性气候损害诉讼案例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类,揭示气候损害诉讼在不同法律体系和实践情境中的差异化表现,探讨不同诉讼模式的适用场景及法律逻辑。研究发现,当前气候损害诉讼呈现出风险管理与损害赔偿并存的二元特征,分别催生了以政府减排义务与政策履行责任为核心的公法路径,以及以企业侵权责任与个体救济为核心的私法路径。在前者中,法院着力推动国家履行宪法义务与国际承诺,强化公共政策执行与系统性气候治理;在后者中,诉讼则聚焦于因果关系认定与损害量化,以实现个体化赔偿与生态环境修复的司法回应。气候损害司法框架的构建亟须突破传统部门法分野,形成问题导向的跨领域分析范式,以应对“不可逆风险”与“已发生损害”的叠加效应。在制度设计层面,结合国际司法经验与中国“双碳”目标实践,该研究提出拓展诉讼请求类型、细化责任归属规则、完善诉讼程序机制等针对性建议,旨在为中国特色气候损害诉讼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镜鉴。

    2025年11期 v.35;No.303 61-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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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中认购碳汇的裁判基准

    高利红;邓顺萍;

    认购碳汇这一责任承担方式面临着适用范围泛化、适用顺序混乱、评估标准不明、认购程序不清等困境,导致司法实践中裁判基准的模糊与错杂。其深层原因在于理论层面上认购碳汇的法律性质不清晰,学界与实务界对碳汇补偿方式、替代性修复方式和替代履行赔偿责任方式3种观点有分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核心是修复,认购碳汇的法律性质应为替代性修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5条的规定是针对修复费用的追偿,而非赔偿损失。为满足替代性修复方式对替代要素或服务功能与受损生态环境具有同等价值的要求,认购碳汇的适用范围应限于存在直接碳汇损失的领域。目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中“修复”分为直接修复和替代性修复2类修复方式,基本修复、补充性修复和补偿性修复3个修复阶段,以及原位同质、异位同质、原位异质和异位异质4种修复模式。认购碳汇应在此体系中确定具体位置以明确其适用顺序,即基本修复或补充性修复时间大于1年需进入补偿性修复阶段,或者在补充性修复阶段,异位同质、原位异质修复模式均不可行时,认购碳汇方可适用。在此之后,法院应对修复方案或替代性修复方案进行审查,保障当事人认购碳汇量比例适当,既需确保经过碳汇核算的认购碳汇量可足额填补损失,又需避免当事人自愿“过度”认购,明显增加其负担的情形。审查后,认购程序应具有规范性,即认购项目须为经过核证的碳汇项目,自行认购的碳汇须进行核销,直接缴纳碳汇认购金至营造碳汇林的专项账户方式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同一生态区域内无合适碳汇项目存在等特殊情况下使用。

    2025年11期 v.35;No.303 73-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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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碳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因果效应

    闵锐;陈霞;吴清华;冷博峰;王艳婷;

    在全球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背景下,提升农业碳全要素生产率(carbon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CTFP)对实现中国农业的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该研究采用2011—2021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测算农业CTFP,并基于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运用连续型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CTFP的实质性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农业CTFP整体呈上升趋势,分为“增长—下降—增长”3个阶段,并且存在“中部地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依次递减的分布格局,区域间差异逐渐缩小。(2)数字普惠金融显著提高了农业CTFP,其综合指数与农业CTFP的回归系数为0.258。在数字普惠金融的3个子维度中,覆盖广度对农业CTFP提升的贡献最大,其次是使用深度,而数字化程度影响不显著。(3)机制检验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投入结构提升农业CTFP,主要是促进了资本替代劳动投入,对能源投入的作用不显著。(4)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提升作用存在显著地区差异。其对“粮食主导-低坡-耕地充裕”地区的农业CTFP提升效果更为显著,而在“粮食主导-高坡-耕地充裕”地区及“耕地稀缺-粮食生产资源贫瘠”地区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建议:应重点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两个方面,持续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农业生产特点和自然资源禀赋的情况下,合理布局数字普惠金融空间分布。同时,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和普惠金融应用能力,尤其加大对“粮食主导-低坡-耕地充裕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力度,以持续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转型。

    2025年11期 v.35;No.303 82-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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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

  • 政府异质型环境支出的乘数效应研究

    徐海涛;

    环境支出是政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科学评估政府环境支出的效用水平,对优化环境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环境支出的环境治理效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该研究通过构建中等规模环境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ynamic stochastic general equilibrium,DSGE)模型,并引入政府异质型环境支出政策,系统考察了环境治理支出与减排补贴支出对宏观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差异,并测度了政府环境支出乘数。研究发现:(1)环境治理支出与减排补贴支出均能降低地区碳排放量,且对经济产出起到一定的促增作用。但相较于减排补贴支出,环境治理支出对企业自主减排意识的提升作用有限。(2)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治理支出与减排补贴支出对经济产出的乘数效应随时间推移逐渐降低,而对排放治理的乘数效应随时间推移逐渐增大。(3)在短期内,环境治理支出对经济产出和排放治理的乘数效应均大于减排补贴支出,长期来看则相反,这表明减排补贴支出的长期影响效应更加显著。(4)环境规制政策对政府环境支出乘数具有显著影响,引入环境规制政策后,环境治理支出与减排补贴支出对经济产出的乘数效应明显下降,而对排放治理的乘数效应明显增加。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应继续依靠积极的环境支出政策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适时优化政府环境支出结构,充分发挥政府环境支出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并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

    2025年11期 v.35;No.303 93-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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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法治转型逻辑:从职能错位到协同治理

    杨勰;张莹春;徐韵然;

    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的时代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的功能定位与模式配置已成为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现实中,中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实践面临权能配置错位与制度机制碎片化的双重困境,突出表现为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之间的协同失效与功能重叠。一方面,行政主导型救济机制虽有响应迅速、操作灵活的优势,但面对跨区域生态损害等情况时,属地化治理模式、工具单一、执行能力不足等结构性局限凸显,难以适应生态治理的整体性和前瞻性要求;另一方面,司法救济在权利保障和责任追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环境司法专业能力欠缺、程序运行成本高昂等因素的制约,出现了“以诉代管”和“程序空转”的治理异化现象,导致司法权对行政治理的非必要介入和效能失衡。上述困境的深层原因在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在生态治理体系中的功能错配。该研究提出构建“行政优先、司法终局、社会协同”的三元整合型救济模式,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治理从碎片化向系统性、协同性的转型:(1)应重塑行政权能的分层配置逻辑,确立“修复优先、行政主导”的基本原则,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之机整合分散立法,赋予行政机关紧急处置权与合理代履行权,系统提升其风险预防与损害修复能力。(2)应明确司法救济的补充性与终局性定位,突出司法权对行政不作为或修复不足的合法性审查职能,强化裁判执行机制,避免司法对行政治理的不当替代。(3)应构建协同运行的监督与转化机制,通过标准统一、数据共享与证据互认等,打通行政监督与司法审查之间的信息壁垒,完善“检察建议-行政响应-司法审查”闭环运作体系,提升整体制度运行效能。

    2025年11期 v.35;No.303 105-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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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ESG“漂绿”对就业规模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宫绮;董秀成;孔朝阳;

    在愈发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ESG“漂绿”作为把自己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的策略性手段。作为吸纳就业的核心主体,企业所采取的这种ESG机会主义行为是否会对其吸纳劳动力和创造就业的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值得深入探讨。为此,该研究基于印象管理、社会认同、信号传递、信息不对称以及资源依赖等理论,从企业声誉、融资约束与劳动收入份额3个维度系统剖析ESG“漂绿”行为对企业就业规模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基于2012—2023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企业的ESG“漂绿”行为对企业就业规模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采用工具变量法、Heckman两步法以及倾向得分匹配法等方法进行内生性处理及稳健性检验后,这一负向关系依然显著,进一步验证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2)ESG“漂绿”行为通过负面声誉传播效应、融资约束加剧效应以及劳动收入份额缩减效应对就业规模产生抑制作用。(3)ESG“漂绿”对企业就业规模的负向作用在东部地区企业、衰退期企业以及高媒体关注度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4)ESG“漂绿”行为显著抑制了企业的就业净增长,且这一影响主要通过减少就业创造和增加就业破坏双重路径实现。基于此,该研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完善ESG披露制度,夯实规范基础;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强化约束机制;推动技术赋能监管,提升信息监测与识别能力;构建多层次惩戒机制,增强政策威慑力;完善就业导向激励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就业导向评价体系,强化引导作用。

    2025年11期 v.35;No.303 115-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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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疲软抑或资源优配:农村劳动力流动何以影响村域人居环境治理成效?

    林丽梅;

    农村劳动力流动作为农村社会转型的关键变量,对村域人居环境治理成效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理仍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黑箱”。该研究基于闽西北地区(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197个村庄共1 158户村民的微观调查数据,构建农村劳动力流动影响村域人居环境治理成效的理论分析框架,将村域人居环境治理划分为公共空间治理与关联私人空间治理,提出“自治疲软”和“资源优配”两个核心传导机制,并通过线性回归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村域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对公共空间治理成效呈显著负向影响,对关联私人空间则呈显著正向影响。(2)农村劳动力流动通过削弱村民参与水平和村级组织领导力导致“自治疲软”,进而降低公共空间环境治理成效。(3)农村劳动力流动通过资金和环境信息资源回流实现“资源优配”,从而提升关联私人空间环境治理成效。(4)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引发的“自治疲软”效应强度大于“资源优配”效应。(5)不同外出务工距离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影响效应具有显著异质性,本市内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各维度治理成效均呈负向影响;而跨越市域行政边界流动时,其影响效应与全样本结果一致。鉴于此,为实现村域人居环境常态高效治理,应实施领域差异化治理策略,针对公共空间和关联私人空间采取差异化治理方法;构建“双向激励”机制,促进资源有效回流与自治能力提升,平衡“自治疲软”与“资源优配”双重效应;推行“距离敏感”治理政策,针对不同流动距离的劳动力群体采取差异化治理措施,协同提升环境治理整体效能。该研究在理论层面揭示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影响村域人居环境治理的内在机理,在实践层面为推动村域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微观证据和政策参考。

    2025年11期 v.35;No.303 127-1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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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导向的县域空间多功能优化

    袁文华;王玉婷;周晓雨;张林;

    县域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随着研究尺度下移,各战略目标之间的交互关系日益复杂,亟须从空间多功能协同视角进行系统优化。该研究将城镇发展、乡村振兴与生态价值三种功能分别对应3个战略进行分析,借鉴“成熟模式图”理念,构建微观尺度县域空间多功能理论分析框架及评估体系。以枣庄市山亭区为研究区,选取500 m格网为基本评价单元,基于多源数据,采用综合指数评价、三角模型及空间探索性数据分析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在单维功能评价方面,山亭区不同空间功能综合指数在格网尺度上具有显著差异,功能分布既有重叠又存在明显分异,功能间具有权衡协同关系。(2)在多功能权衡协同分析中,单一功能主导区占比较低且呈零散分布,双重功能主导区占比最大且集中分布于城区及交通主轴,而多元功能主导区占比较低,呈现由核心向外围扩散的空间格局。(3)在空间集聚特征方面,单一功能主导区局部集聚但整体零散,双重功能主导区形成连片高值区,而多元功能主导区表现出两极分化特征,局部集聚明显但整体差异突出。基于空间单元自身发展阶段及邻域功能关系,构建多战略导向下的县域空间功能“成长四象限”模型,揭示多功能演化机制,并为城乡协同发展及农业与生态空间优化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启示。

    2025年11期 v.35;No.303 138-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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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循环发展

  • 绿色发展视角下中国自然要素的空间错配及其流动性治理

    颜培霞;李少星;

    促进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命题与核心内容。然而,作为绿色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与重要支撑,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环境条件等自然要素具有先天的地理分布不均衡特征,极易造成地区间的供需错配而制约绿色发展。特别是在人口和产业集聚化、供需匹配支撑条件不足、区域和部门管理分割等综合因素影响下,自然要素的供需空间分离程度、空间流动“摩擦”阻力以及区域市场分割等现象进一步加剧,不仅提高了自然要素空间供需匹配的难度和成本,还降低了空间匹配的效率与动力,对中国绿色发展造成调配损耗损失、价格扭曲损失和系统关联损失等多重负面影响。该研究按照“自然要素空间错配—流动性治理—供需匹配—绿色发展”的逻辑思路,通过引入流动性治理概念,把打破自然要素地域限制的流动性治理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工具和政策主线,构建了绿色发展导向下涵盖流动方向、流动范围、流动能力、流动组织等多维度、全流程调节的自然要素流动性治理框架。以此为参照,细致梳理了新时期中国自然要素流动性治理的实践进展与现实挑战,发现中国对自然要素的流动性治理正朝着多维立体层面拓展,但自然要素高效流动仍面临很多障碍和约束。为此,应从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类型的自然要素流动与价值转换机制,深化流动方式的虚拟化改革,加强高效汇聚和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支撑流动的配套功能及空间布局,完善跨区域合作制度等五大方面着手,持续深化面向绿色发展的自然要素流动性治理路径创新。

    2025年11期 v.35;No.303 150-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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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矿产资源回收潜力评估

    栗洋;刘妍慧;

    退役动力电池的高效回收与梯次利用是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一环,也是缓解关键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构建资源闭环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该研究基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型趋势,构建资源需求与回收潜力的预测模型,测算不同情景下锂、镍、钴资源的需求与回收潜力,并综合评估多路径处理方案的环境与经济效益。研究结果表明:203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2 750.18万辆,引发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1)基准情景下,2035年动力电池回收可实现梯次利用电能潜力1 287.75 GW·h,经济效益6.70亿元,锂、镍、钴的回收潜力分别达到14.67、56.59、23.32万t,与此对应的资源回收的经济价值将分别为942.30、759.22、471.83亿元。磷酸铁锂电池(Lithium Iron Phosphate battery, LFP)的广泛应用虽增强了梯次利用潜力,但其不含镍钴,在关键矿产资源回收方面贡献有限。(2)空间布局方面,动力电池退役量与回收网点分布明显不匹配,亟须优化回收网点布局。针对上述问题,该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应完善生产者责任体系和建立完善的数据追踪与共享平台,以保障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科学管理;其次,推动基于电池健康状态的分类分流,实现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环节的高效衔接;再次,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与跨部门协同,促进回收技术与产业创新升级;最后,完善经济激励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资源回收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研究成果可为动力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的优化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战略参考。

    2025年11期 v.35;No.303 161-1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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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速城镇化地区耕地非粮化治理路径

    程宪波;欧维新;张雄;胡申渝;明珺瑶;王坤鹏;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于耕地,非粮化治理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手段。该研究按照“对象识别-边界确定-潜力测度-分区调控”的思路构建了快速城镇化地区耕地非粮化治理路径框架,在此基础上,选择江苏省溧阳市为典型案例区开展实证研究。研究聚焦国家“大食物观”和“藏粮于地”等粮食安全战略,以非粮化行为对耕地有效面积、质量的影响及食物性作物产出结果为判别准则,识别治理对象;立足于耕地适宜性,通过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协调及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确定治理边界;构建资源系统、行动者系统和治理系统约束下的治理潜力测度方法,明确治理潜力的空间分异特征,并基于两维图论聚类方法实施分区,提出差异化治理策略。结果显示:(1)溧阳市耕地非粮化治理对象总面积为201 km~2,其中非食物性即可恢复的类型有91 km~2,工程恢复类面积110 km~2;通过边界协调与成果巩固,最终确定治理边界内面积由201 km~2缩减至152 km~2。(2)溧阳市资源系统、行动者系统和治理系统约束下的治理潜力面积分别为103、94、96 km~2。(3)溧阳市耕地非粮化治理可划分为资源限制型重点治理区、行动者-治理限制型潜在治理区、资源-行动者限制型潜在治理区、资源-治理限制型适度治理区和资源-行动者-治理均衡型优先治理区5类,并基于分区提出差异化治理策略。研究结果可为快速城镇化地区分类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治理实践提供理论参考与技术支撑。

    2025年11期 v.35;No.303 174-1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2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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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主导下水环境多元共治的实现机制——基于制度逻辑理论的多案例研究

    孙岩;胡榆椋;张备;

    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实现水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然而,现有关于协作治理的研究尚不足以解释地方政府如何高效开展水环境多元共治。因此,该研究结合制度逻辑视角,选取生态环境部公布的4个优秀案例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水环境治理场域中的政府逻辑、市场逻辑和社区逻辑间的冲突发生和管理过程,揭示了中国情境下水环境多元共治的实现机制。研究发现:(1)多重制度逻辑变革受到外部环境和政府实践的双重驱动,在这个过程中,多重制度逻辑的手段和目标均发生变化,多重制度逻辑间的关系经历了从疏离型转向竞争型最后逐渐过渡到均衡型;(2)基于不同的多重制度逻辑关系,地方政府会采取差异化的冲突管理策略,针对疏离型关系,地方政府采取妥协和回避冲突的策略,针对竞争型关系,地方政府采取自我调适和标准化治理策略,但对化解冲突产生了矛盾的结果,而在竞争型到均衡型的过渡阶段,地方政府采取自我调适、资源整合、混合、扩展等策略,最终实现多重制度逻辑的兼容;(3)该研究进一步揭示水环境多元共治的实现机制,即“地方政府有效管理多重制度逻辑,实现多重制度逻辑从冲突走向兼容”。该研究将制度逻辑的视角引入地方政府水环境治理的研究中,揭示了地方政府水环境治理中管理多重制度逻辑的“外部环境—制度逻辑—组织实践”的动态过程,打开了地方政府水环境治理中管理多重制度逻辑的过程黑箱,并为地方政府有效开展协作治理实现多元共治提供了一个必要的前因维度。

    2025年11期 v.35;No.303 185-1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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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测度与时空演变

    亓广志;王成新;张涵;于汶生;马康宁;滕超;

    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黄河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基于加速遗传算法优化的投影寻踪模型,综合生态本底、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支撑设施6个维度,对2000—2022年黄河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行测度,并采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核密度估计和马尔可夫链等方法,分析了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指数的时空演变、空间关联及动态演进特征。结果表明:(1)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呈现“下游领先、中游稳定、上游追赶”的空间格局。生态文明建设指数的高值区与指数快速增长地区在空间分布上存在一致性。生态本底、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维度增长相对缓慢,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支撑设施等维度显著提升。(2)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显著的正向空间集聚,H-H集聚区域主要分布于山东省且范围保持相对稳定,L-L集聚区域呈现先减少后增多再减少的演变趋势。(3)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各区段间差异逐渐增大。上游地区内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处于低水平均衡状态,中游地区内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差异较大,下游地区内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差异相对较小。(4)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存在路径依赖性,较低水平城市与中低水平城市向上转移的概率相对较低,中高水平城市与较高水平城市的稳定性较强。在空间邻接关系的影响下,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城市对邻近地区低水平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带动效应,生态文明建设呈现出明显的空间溢出性。该研究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测度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也为大河流域生态治理的协同机制提供了政策参考。

    2025年11期 v.35;No.303 199-2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06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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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稿须知

    <正>《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是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办刊宗旨的国家级政策指导性学术期刊。主要刊发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学术问题研究成果,为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重点关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设有可持续发展目标、应对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循环发展、生态保护与美丽中国建设、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与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三农”与可持续发展等栏目。

    2025年11期 v.35;No.303 2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0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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